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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交際
圖片來自gamer

援助交際(j=援助交際|hg=えんじょこうさい)簡稱「援交」,是源自日本的一個委婉語,指未成年人為獲得金錢而答應與成年人約會。從字面上望文生義似乎未伴有性接觸,現今意義卻成為未成年人自行尋找客人進行性交易的代名詞。

依據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定義,援交是一種特殊的「雙向互動」情色性交易:「未成年人(特別是尚未走向社會的「中學生」)接受成年人的「援助」,包括金錢、服裝飾品食物等物質享受;成年人接受未成年人的「援助」——的奉獻。」

現時援交並不限於少女向成年人賣春,也有少男向成年人賣春,顧客通常是家庭關係不佳的中年婦女或男同性戀

日本,有些初中學生通過網路電話聯絡方式,尋找陌生人進行援交。參與援交的未成年人認為,在交友過程中具備自主選擇權、並與對方有所溝通交流了解,是這種活動得以開展和持續的前提;相較之下,他們除了對於約會與婚前性行為的人際概念似乎並不深厚,也不太明瞭這樣是否涉及被法律所禁止的性交易

至於未成年人找成年人進行性交易而給予成年人金錢就是逆援助交際(簡稱「逆援」),由於未成年人經濟地位提高以及性觀念的開放[1],這現象便有所增長,當中主要是多金少女找尋成年男子以排解慾望,另也有男學生援助少婦的情況。

網上援交

而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援交行為亦轉移至網上。

援交在亞洲的蔓延

援交的風氣亦由日本吹到韓國台灣香港中國大陸東南亞國家。

香港

自2000年代起,援交網站香港紛紛出現,使未成年人(尤其是女性)得以在網上與客人討價及相約,導致「援助交際」開始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直至王嘉梅命案發生後,這個問題才真正被社會人士所重視。在香港,這群以女生為群體的未成年「援交女」一般被人戲稱為「老泥妹」,皆因她們平時不愛回家,只靠與其他人進行性交易之後才有機會洗澡,所以常常「成身老泥」(滿身都是汙垢)。

中國大陸

援交在中國大陸從經濟發達城市上海北京深圳珠海廣州佛山等地均有案例。援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違法行為,北京警方曾經進行嚴打,上海檢方在2011年10月披露了一宗20多名中學生參與的援交案件。

新加坡

由於赴求學的國際學生日漸增多,當中有不少華族女學生,也逐漸開始效仿同城的中國女郎(當地俗稱小龍女」)之做法,通過微信(或其它移動在線交友平台)散佈性交易訊息,進而聯繫附近潛在的客人,以便保持聯絡與暗中交易。

詐騙

由於許多援交是透過網路論壇尋找對象,在現實世界中並不一定看過彼此,因此「假援交真詐騙」的情形層出不窮。

網路語言

PTGF為英文直接縮寫,全寫為「Part Time Girl Friend」,中譯「兼職女情人」,實解作進行援助交際的少女,常見於討論區與社交網站等,尤其是援助交際專題網站。因為內容較為敏感,而且可能不合法,為了規避管方(父母、學校等)、執法部門(警方、保護兒童組織等)和過濾軟件等的關注(突破網絡審查),而使用的字眼。

歷史

援助交際行為最早於1985年在東京,伴隨男來店女來電的「電話交友」營業場所風行而出現。後來有學生藉助深夜播出的電視交友節目而達到援交的目的。援交未成年人的問題,最早由《朝日新聞》晚報於1994年9月20日報導。​關於「援助交際」在女高中生中的參與比例有兩份數據,一是1996年10月東京都政府相關部門針對東京5500名女中學生所做的問卷調查(得到的有效回答問卷是1291份),其中高中生回答「有」的比例占4.4%,初中生是3.8%。二是財團法人「亞洲女性和平國民基金會」於1997年10月針對首都圈960名女高中生(15-18歲)所做的問卷調查(有效回答600份),其中約5%的人回答「有」。不過這2份調查都是在援助交際最盛行的東京地區抽樣的,在日本其他地區應該沒這麼高比例。

在2015年10月期間,聯合國特使布基契奧(Maud de Boer-Buquicchio)發表報告指日本有13%的女中學生從事過援助交際,但日本政府指報告失實並提出抗議。事後也親口證實13%是沒有證據支持的數據,撤回報告並道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