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简介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10〕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发〔2010〕4号)精神,设立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1]。
职能
一、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市本级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的职责。
3、加强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的职责。
4、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
(二)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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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2016年怀化市人民防空工作会议召开 ,搜狐,2016-04-14
- ↑ 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