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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察举制.jpg|350px|缩略图|右|<big>察举制</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910/8693eaf5cbb94f2c8108bd4ae56e1368.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40140941_100235773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汉武帝]]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确立。察举制不同于以先秦的世袭和后来隋唐的[[科举]]制,主要特征为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及选取人才,推荐予上级或者中央,被试用及考核后,再任命为官职。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汉武帝]]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确立。察举制不同于以先秦的世袭和后来隋唐的[[科举]]制,主要特征为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及选取人才,推荐予上级或者中央,被试用及考核后,再任命为官职。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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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 皇帝]] 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孝廉科是[[ 汉代]] 最主要官员来源。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注重声名取士。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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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建伦理[[ 道德]] 为中心,注重声名取士。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
  
 察举制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第一个系统的选官制度,它对当时社会以及后来的选官制度产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隋唐时期,察举演变成了影响中国一千多年的科举制<ref>[http://www.docin.com/p-666962397.html 察举制之演变],豆丁网 , 2013-6-17</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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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举制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第一个系统的选官制度,它对当时社会以及后来的选官制度产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隋唐时期,察举演变成了影响中国一千多年的[[ 科举]] 制<ref>[http://www.docin.com/p-666962397.html 察举制之演变],豆丁网 , 2013-6-17</ref>。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吏选拔制度主要经历了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这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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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的官吏选拔制度主要经历了[[ 世袭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这几个阶段。
  
先秦时期中国的世族在社会上有重要地位,几乎全部官位的重职、要职都有世族成员担任,虽然这一时期也有所谓乡兴贤能制的选举,但这只是选拔伍长、乡吏等小官,如孔子之仕“委吏乘田”,皆为小吏。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王公、世族子弟才能世代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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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时期]] 中国的世族在社会上有重要地位,几乎全部官位的重职、要职都有世族成员担任,虽然这一时期也有所谓乡兴贤能制的选举,但这只是选拔伍长、乡吏等小官,如[[ 孔子]] 之仕“委吏乘田”,皆为小吏。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王公、世族子弟才能世代为官。
  
 从西汉开始建立完善察举制来作用主要的仕方法,征辟制作为察举制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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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 西汉]] 开始建立完善察举制来作用主要的仕方法,征辟制作为察举制的补充。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拔制度,比汉代多了一条以推荐考核为选官途径的九品中正制<ref>[https://new.qq.com/omn/20180819/20180819A0EH0C.html 浅谈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吏选拔制度],腾讯网, 2018-8-19</ref>,它是在对东汉察举制的反思与改进的基础上创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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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南北朝]] 时期的选拔制度,比汉代多了一条以推荐考核为选官途径的九品中正制<ref>[https://new.qq.com/omn/20180819/20180819A0EH0C.html 浅谈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吏选拔制度],腾讯网, 2018-8-19</ref>,它是在对[[ 东汉]] 察举制的反思与改进的基础上创设的。
  
 
==察举制的建立==
 
==察举制的建立==
  
 已有的考古证据说明中国文明来源于商族,汉代察举制应该是来源于商族的儒家传统,周人来源于西部野蛮的军事部落,西周对东亚各地的殖民地派遣周王的儿子作为殖民总督,所有官员的任命都由血统决定,属于类似古罗马的种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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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有的考古证据说明中国文明来源于[[ 商族]] ,汉代察举制应该是来源于商族的[[ 儒家]] 传统,周人来源于西部野蛮的[[ 军事]] 部落,西周对东亚各地的殖民地派遣周王的儿子作为殖民总督,所有官员的任命都由血统决定,属于类似[[ 古罗马]] 的种姓制度。
  
 黑暗的西周帝国灭亡之后,到春秋战国才进入一个相对宽松的时代,这个时期的选士制度开始出现少数非血统的特征。随着士阶层的崛起及各诸侯国之间空前激烈的政治竞争、经济竞争、军事竞争的需要使得各国君主都锐意变革图强,他们网罗人才、竞相纳士。这时即有重金招聘、设计求贤,也有贤者荐贤、献策自荐等方式。这些方式强调德行道艺兼求,但基本是和平时期重德行,战争岁月重道艺。德行道艺兼求,是先秦选士制度的总体特点,这一特点奠定了察举制的基本格局与方向,它成为察举选士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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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的西周帝国灭亡之后,到[[ 春秋战国]] 才进入一个相对宽松的时代,这个时期的选士制度开始出现少数非血统的特征。随着士阶层的崛起及各诸侯国之间空前激烈的[[ 政治]] 竞争、[[ 经济]] 竞争、军事竞争的需要使得各国君主都锐意变革图强,他们网罗人才、竞相纳士。这时即有重金招聘、设计求贤,也有贤者荐贤、献策自荐等方式。这些方式强调德行[[ 道艺]] 兼求,但基本是和平时期重德行,战争岁月重道艺。德行道艺兼求,是先秦选士制度的总体特点,这一特点奠定了察举制的基本格局与方向,它成为察举选士的重要标准。
  
 西汉儒家文明复兴之后,户籍制度要求所有百姓都有姓氏,因此种姓制度首先被废除,商代的察举制度也就得到恢复,汉高祖曾下诏征召贤能。汉文帝二年(前178年)下诏,要求地方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被举者百余人参加对策,并根据等第授予官职。汉文帝诏举贤良方正仅为偶然之举,既没有明确规定荐举期限、人数,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荐举标准和规范的荐举程序。汉武帝在即位之初的第一年,就诏令“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6年之后,又下诏策试贤良,并且要求“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明确规定了郡国必须选举的人数。这标志察举制的正式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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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儒家文明复兴之后,户籍制度要求所有百姓都有姓氏,因此种姓制度首先被废除,商代的察举制度也就得到恢复,[[ 汉高祖]] 曾下诏征召贤能。[[ 汉文帝]] 二年(前178年)下诏,要求地方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十五年,又诏诸侯王、[[ 公卿]] 、郡守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被举者百余人参加对策,并根据等第授予官职。汉文帝诏举贤良方正仅为偶然之举,既没有明确规定荐举期限、人数,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荐举标准和规范的荐举程序。[[ 汉武帝]] 在即位之初的第一年,就诏令“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6年之后,又下诏策试贤良,并且要求“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明确规定了[[ 郡国]] 必须选举的人数。这标志察举制的正式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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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察举制-汉代官员的年龄乱象</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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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收藏马未都》科举一兴趣点察举制与征辟制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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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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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573 中國政治制度]]

於 2020年2月28日 (五) 21:56 的最新修訂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漢武帝於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確立。察舉制不同於以先秦的世襲和後來隋唐的科舉制,主要特徵為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及選取人才,推薦予上級或者中央,被試用及考核後,再任命為官職。

定期的察舉科目稱為常科或歲舉,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詔要求貢舉的為特科、制科或詔舉,如賢良、文學、明經、有道等科。察舉的對象,既有平民,也有現任的吏員。孝廉科是漢代最主要官員來源。

從察舉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建倫理道德為中心,注重聲名取士。它的另一個特點是以薦舉為主,考試為輔。

察舉制是在中國古代產生的第一個系統的選官制度,它對當時社會以及後來的選官制度產生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在隋唐時期,察舉演變成了影響中國一千多年的科舉[1]

中國古代選官制度

中國古代的官吏選拔制度主要經歷了世襲制、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科舉這幾個階段。

先秦時期中國的世族在社會上有重要地位,幾乎全部官位的重職、要職都有世族成員擔任,雖然這一時期也有所謂鄉興賢能制的選舉,但這只是選拔伍長、鄉吏等小官,如孔子之仕「委吏乘田」,皆為小吏。在這種制度下,只有王公、世族子弟才能世代為官。

西漢開始建立完善察舉制來作用主要的仕方法,徵辟製作為察舉制的補充。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選拔制度,比漢代多了一條以推薦考核為選官途徑的九品中正制[2],它是在對東漢察舉制的反思與改進的基礎上創設的。

察舉制的建立

已有的考古證據說明中國文明來源於商族,漢代察舉制應該是來源於商族的儒家傳統,周人來源於西部野蠻的軍事部落,西周對東亞各地的殖民地派遣周王的兒子作為殖民總督,所有官員的任命都由血統決定,屬於類似古羅馬的種姓制度。

黑暗的西周帝國滅亡之後,到春秋戰國才進入一個相對寬鬆的時代,這個時期的選士制度開始出現少數非血統的特徵。隨着士階層的崛起及各諸侯國之間空前激烈的政治競爭、經濟競爭、軍事競爭的需要使得各國君主都銳意變革圖強,他們網羅人才、競相納士。這時即有重金招聘、設計求賢,也有賢者薦賢、獻策自薦等方式。這些方式強調德行道藝兼求,但基本是和平時期重德行,戰爭歲月重道藝。德行道藝兼求,是先秦選士制度的總體特點,這一特點奠定了察舉制的基本格局與方向,它成為察舉選士的重要標準。

西漢儒家文明復興之後,戶籍制度要求所有百姓都有姓氏,因此種姓制度首先被廢除,商代的察舉制度也就得到恢復,漢高祖曾下詔徵召賢能。漢文帝二年(前178年)下詔,要求地方察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漢文帝十五年,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被舉者百餘人參加對策,並根據等第授予官職。漢文帝詔舉賢良方正僅為偶然之舉,既沒有明確規定薦舉期限、人數,也沒有特別明確的薦舉標準和規範的薦舉程序。漢武帝在即位之初的第一年,就詔令「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6年之後,又下詔策試賢良,並且要求「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明確規定了郡國必須選舉的人數。這標誌察舉制的正式建立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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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舉制-漢代官員的年齡亂象
《收藏馬未都》科舉一興趣點察舉制與徵辟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