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研究起草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3、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区内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管理。拟订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6、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涉外房地产和代管房地产的管理。

7、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8、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1]、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机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9、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0、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11、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2]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13、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14、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承担党委日常运转,负责组织、党建、宣传网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纪检、公文处理、人事劳资、人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双拥、民兵、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建议提案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业务协调、督办,起草业务工作要点、总结、报告、年鉴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2)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机关运行保障事务管理。负责会务、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信息、档案、保密、统计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牵头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化工作,负责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信访工作,承担重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安全工作计划制定、督查及日常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综治、维稳、防范、反恐、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应急等工作。负责法制建设、信息公开。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本区住房和建设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组织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平台工作。

(3)城镇建设科:编制市政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及新城内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推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方案论证、审核、监管。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4)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既有房屋安全管理;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管理和房改资金管理;负责补充公积金账户建立与审批;负责直管公产公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涉外房地产和代管房地产的管理。负责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负责本辖区历史风貌建筑的确定、整修、保护、利用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检查房屋征收评估活动。

(5)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建设管理。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落实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联合验收相关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6)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编制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区房地产开发年度建设计划。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动态、趋势。

(7)物业管理科: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开发企业前期物业有关公示和双确认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联席会议、业主大会指导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项目的统计。

(8)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新城外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计、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配合做好新城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轨道交通、机场项目建设管理。

(9)财务审计科: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申请和拨付;负责机关财务日常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合同登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负责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负责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