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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 - 林语堂创作小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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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唐人街

别名;Chinatown Family

作者;林语堂

文学体裁;小说

首版时间;1936年(英文版)2007(中文版)

字数;240000

《唐人街》是由国学大师林语堂于20、30年代所著的一本描写海外华人的英文版小说,后译为中文版。[1]

小说刻画的是来自中国的老汤姆一家在纽约唐人街同舟共济,艰苦创业的故事,体现了早期中国移民的“美国梦”。

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初,来自中国的老汤姆一家在纽约唐人街同舟共济“创业”,最终实现“美国梦”的故事。老汤姆是福建的农民,从美国东海岸淘金到纽约,开了一个地下室洗衣店。在二儿子的资助下,把妻子和两个小儿女从家乡接到了纽约团聚,全家的梦想是攒够钱开一家中国餐馆。他们同大多数唐人街的中国人一样,勤劳节俭,每周工作近100小时,靠着智慧和劳动在唐人街生存。

有一天,老汤姆突然遭遇车祸死亡,由此得到的5000美元保险金改变了全家人的命运,成就了他们开餐馆的梦想。虽然美国的生活使最传统的母亲相信了耶稣,但其骨子里依旧保持着东方妇女的传统思想,希望子女都能有好的归宿。大儿子洛伊与一个意大利女孩结了婚;二儿子弗雷德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一位中国交际花结婚,不久便分了手;最让母亲满意的是小儿子汤姆的婚姻。小儿媳是一位出身于书香门第的中国女学生,为了参加抗日救亡社团的募捐工作只身一人来到美国。她在唐人街认识了汤姆,汤姆教她英语,而她教汤姆中文,俩人渐渐产生了感情。经过一系列波折,他们最终结合在一起。[1]

创作背景

从写作的历史背景看,《唐人街》这部作品是林语堂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创作的一部作品。那时的中国举国上下都在进行着一项耍猴运动,而且致力于把每一个国人都变成猴的过程中,海岛的政坛正在酝酿一场民主与文明的变革。而当时的林语堂早年就去了台湾 ,并不在中国大陆,同时也是受到自身经历的影响所以作者在小说开始就叙述了大量移民的背景。

从林语堂自身经历看,他在旅居美国期间,受到了大量西方思想的影响,所以导致他的作品创作中会将西方文化思想和东方文化思想相融合,写出《唐人街》这样的“移民文学作品”,而作品中也从某些地方透露出了他个人的政治色彩。

从《唐人街》的内容构思上来看,林语堂更多地是以他童年时期在故乡一家人同舟共济、相亲相爱的人生经历为素材,描写着老汤姆一家在纽约唐人街同样同舟共济的“创业”历程的。从而更好地《唐人街》中宣泄了对美国文化和物质文明的赞美和惊羡之情,以及对故国和故国传统文化的留恋与怀旧思绪。

人物介绍

冯老二

冯老二也就是老汤姆,他是广东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为了生活,来到了美国打工,在美国经历了修建铁路时非人般待遇及异常艰辛的劳工生活并幸运地活了下来。后来他带着他的大儿子来到纽约的唐人街,他们开了一家手工洗衣店,日夜操劳,勤奋地为客人们手洗衣服,熨烫平整。他的最大理想是要将他的妻儿接到美国,全家人能团聚在一起。与此同时他希望开一个饭店,他知道达此目的需要时间,需要等待,然而他的执着和意志都隐藏在那不起眼的外貌和略显木然的表情中。冯老二深谙水的哲学,水性柔弱,顺自然而不争;水性居下、谦卑、沉静。他一辈子就是这样过来的,虽谈不上事业,没有轰轰烈烈的所谓辉煌,但活得平静、实在,亦不缺少凡人之乐。

冯太太

冯太太是一个明白自己面临的处境和责任,明白了自己应该怎样做和做什么的人。即使她对某件事失望极了,但她不会去埋怨,她的心中默默地想着一大堆的事情——家庭的收支、房子以及孩子们。她是一个善于将情绪和想法压入内心深处的人,一旦采取行动也许不像男人那样雷厉风行,可扎实稳妥,且百折不回。

洛伊

洛伊是汤姆的大儿子,跟着汤姆开洗衣店,并与相邻的小意大利区的一位意大利姑娘结了婚。洛伊深深爱着他的家庭,是一个传统的好男人,孝敬父母,懂得回报。从不为自己谋私利、充满理性的洛伊总是懂得在适当的时期做适当的事。同时洛伊也是个很谨慎的人,对于是否放弃一直都很顺利的洗衣店,他深思熟虑,而且善于权 衡利弊,对餐馆的规划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

弗雷德

弗雷德是汤姆的二儿子,自己偷渡到美国,在保险公司工作,收入还算不错,帮着老汤姆凑够了妻儿来美国的路费,之后一家人团聚在纽约的唐人街。曾与一位中国交际花结婚,受到母亲的反对,又由于两人感情不合,最终分手。

汤姆

汤姆是老汤姆的三儿子,从小便有着美国孩子难以企及的刻苦勤奋。他鄙视拿破仑,说他不过是个“鼓动人杀来杀去的家伙”他很小就懂得“不争”的道理,懂得拳头下的胜利不值一谈,懂得小事的忍让丝毫不会失去什么。小汤姆在学校面对美国同学的挑衅嗤之以鼻,不予理睬。在送衣服的路上遇到顽童们的袭击,他忍住怒气,主动避开。最后和一位为了参加抗日救亡社团的募捐工作只身一人来到美国的女子在唐人街相识并相爱,成为一对恋人。

点评鉴赏

作品主题

《唐人街》通过对冯家每一个成员成长轨迹的描述,用中国文人细腻而敏锐的笔触展现出以儒、释、道三家为主的多元文化熏陶下的中国人质朴、睿智的整体民族特性,以及对于美国文化的采纳摒弃。作者没有为点出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突而矫饰一些场景,而是以看似信手拈来的平铺直叙,将这种深刻的冲突糅合。在散淡的描述中逐渐的切入美国文化的元素,两者的融合过程,宛若和面,不愠不火,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契合。

《唐人街》通过描写移民在美国的生活,东西方文化的对比,强化了“文化中国”的形象,并“解构”现实美国背后的精神危机,表现出身处异国的林语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怀念与珍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唐人街》的主题也可以说是民族情怀。

艺术特色

林语堂的英文长篇小说《唐人街》并不以艺术性见长,而重在彰显中国文化的优质品性。小说叙写了大都市纽约唐人街上冯氏一家的生活,但着力的是尽管生活艰辛,却洋溢温情、宽容与和谐的理想家庭形象建构,这个华人家庭代表了中国文化的实质。小说还通过还原童年经验来演绎具有家庭精神的中国文化,这种自传式写作更加体现了作者对中国文化的认同。而小说中多元文化景观的展示、皈依乡土的强烈意向和中国文化现代价值的全面张扬,具有全球化表征,中国文化成为主题化的乡愁。小说从时间和空间双重维度强化了怀旧意味。

作者简介

​林语堂,福建龙溪人,1895年出生于福建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为教会牧师。

1912年林语堂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写杂文,并研究语言。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成为论语派主要人物。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风声鹤唳》, 在法国写《京华烟云》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

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47年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参考资料

  1. 林语堂笔下的《唐人街》 , 知乎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