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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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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名称: 吉卜赛人

外文名称: Gypsies Romani people

别名: 罗姆人(Romani)、波希米亚人等

人口数量: 约 2000 万

吉卜赛人(Gypsies),著名跨境民族。吉卜赛人是英国人的叫法,他们自称为罗姆人(Romani),在吉卜赛语中"罗姆"的原意是"人"。

除此之外,法国人称其为波希米亚人,西班牙人称其为弗拉明戈人,俄罗斯人称其为茨冈人,阿尔巴尼亚人称他们为埃弗吉特人,希腊人称他们为阿金加诺人,伊朗人称他们为罗里人,斯里兰卡人称他们为艾昆塔卡人等等。[1]

吉普赛人(Gypsies)亦作Gipsy,吉普赛语称罗姆人(Rom)。深色皮肤的高加索人,原住印度北部,现遍布世界各地,尤以欧洲为主。大多数吉普赛人讲吉普赛语(Romany),一种与印度北部现代印欧语密切相关的语言;也讲各居住国的主要语言。一般认为,吉普赛人经屡次迁徙,离开印度,11世纪到波斯,14世纪初到东南欧,15世纪到西欧。20世纪下半叶,吉普赛人的踪迹已遍布北美南美,并到达澳大利亚。吉普赛人自称罗姆人("男人"之意),称非吉普赛人为加杰人("外人"之意)。

吉普赛作为一个天生流浪的民族,内心有着很强的民族性格,他们拒绝其他文化与变化,保守着内心关于流浪的一些浪漫的向往和天生的特质。他们用流浪抒写着一代一代的历史,出生时是起点,死亡时是终点。他们中很多人在唾骂声中生活,过着只有自己民族才能理解的日子。这种特殊的民族气质造就了天性异禀的音乐。吉他,并不是一个人的自弹自唱;Bass,并不是用来演绎南欧阳光的爵士;手风琴,不是倾诉雪原的孤独;歌声不会表达更多的无奈与苦难;你听到的永远是一个整体演奏出来的音乐,不能缺少任何部分,每一个人都在用他们的热情与疯狂抒写着他们的精神,一种属于吉普赛民族的,特别的气质。

全世界约有五百万至一千万罗姆人,其中大多数居住在欧洲。罗姆人主要聚居地有:巴尔干半岛、中欧、美国、前苏联加盟共和国。西欧、中东、北非也有罗姆人居住。罗姆人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和美国的人口超过五十万。斯洛伐克的罗姆人占总人口的约5%-6%,其比例在世界各国当中排名第一。

民族特性

生活方式

吉普赛人不事农桑,一般也不饲养食用牲畜,而是依靠城镇和农村的居民谋生。传统上,吉普赛人一向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区周围,寻求与其流浪生活相适应的生计。男人以贩卖家畜、驯兽、补锅(黑白铁匠)和充当乐师为业。妇女从事卜卦、卖药、行乞和表演等行业。兽医学问世以前,很多农民依靠吉普赛的家畜商人指导牧群的养护管理。虽然现代吉普赛人仍四处流浪,但他们的生活也反映了外部世界的进步。他们乘坐带有大篷的汽车、卡车和拖车旅行,以出售旧汽车和拖车代替了家畜贩卖。不锈钢炊具的大量生产淘汰了补锅业,一些城市吉普赛人成为汽车技工和修理工。流动马戏团和娱乐场所为现代吉普赛人提供了工作机会,如驯兽师、小吃摊贩和算命仙。

家庭结构

吉普赛人的典型家庭由夫妇、儿女和至少一个已婚儿子及其妻小组成。婚后,夫妇与男方父母住在一起,新娘要学会婆家的规矩。理想的情况是,兄长准备分居时,弟弟已准备结婚,将与新娘住在父母家中。男方父母付给女方父母聘礼,是吉普赛人婚姻的主要特点。吉普赛人维特萨(vitsa,宗族)的领导权要由最能体现吉普赛人理想的成年男子掌握,这种人善于运用智慧和力量安排婚姻和解决争端,能为自己的女儿商定满意的聘礼,而且能巧妙地与吉普赛人和加杰人做生意,认真遵守吉普赛的传统。普遍流传的"吉普赛王"这一故事性的想法无疑部分来自维特萨首领的形象。维特萨的领导权不一定世袭,优柔寡断或失败的首领会被更有能力的人取代,或者一个维特萨内的若干家庭抛弃原来的首领,加入另一个更有威信的宗族。

分布区域

欧洲和北美的某些城市有定居的吉普赛居民集团,他们遵守很多吉普赛习俗,从事传统的吉普赛人的职业,讲吉普赛语,但受当地语言很大影响。罗姆人把这些已经定居的吉普赛人称为"辛特"人,认为他们已放弃了真正的吉普赛生活。"真正"吉普赛人按照他们在欧洲固定流动区的形成的先后,分成了几个居民集团。在巴尔干和中欧的,叫卡尔德拉什人(Kalderash),占全部欧洲和北美吉普赛人的大多数;流动在伊比利半岛、北非和法国南部的叫吉塔诺人(Gitanos),在法国、亚尔萨斯和德国的,叫马努什人(Manush);每一种人又以定居的地点进一步加以区分。由于吉普赛人的生活方式(逃避正式人口注册和人口普查是其普遍特点)以及在社会和政治上长期受歧视,确切估计他们的人数相当困难。全世界的吉普赛人约为200∼300万,20世纪晚期大部分仍住在欧洲,尤是中部和南部地区。

名称起源

"吉普赛"一词源于欧洲人对罗姆人起源的误解,当时欧洲人误以为罗姆人来自埃及,于是称之为"埃及人",而"吉普赛"(Gypsy)是"埃及"(Egypt)的音变。

民族起源

罗姆人,为起源于印度北部,散居全世界的流浪民族。罗姆人与跟他们有密切关系的辛提人又合称为吉卜赛人或吉普赛人。不过,大多数罗姆人都认为"吉卜赛人"这个名称有歧视意义,所以不使用。欧洲亦有许多国家称罗姆人为茨冈人。

罗姆人以其神秘的形象著称,历史上多从事占卜、歌舞等职业。但罗姆人在历史上也遭受了歧视和迫害,纳粹德国曾将罗姆人和犹太人一样关进集中营进行屠杀,至今有许多人对罗姆人仍保有极其反面的印象,认为罗姆人是乞丐、小偷或者人贩子。

几百年来,国际民族学界热衷于研究浪迹天涯的吉卜赛人,特别是有关这个与众不同的民族的[[起源],迁徙路线更作为一种专门学问进行探讨。然而,对于吉卜赛人的发源地、迁徙时间、流浪路线等的研究,由于历史资料十分贫乏,各国学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往往沉溺在各种彼此争议的设想或口头传说上,而不是面对历史的现实。在研究中,他们以其各自掌握的不十分充足的资料为依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因而难免有不足之处或带有片面性。他仍各抒己见,议论纷纷,却不能用充分的历史证据来得出一个统一的、正确的结论,有人甚至得出许多错误的结论。最普遍的一种错误看法是把他们当作埃及人,这种说法流传了好几百年,甚至连部分吉卜赛人自己也用这种以讹传讹的理论去妄谈他们的祖先,如公元1427年冬到达巴黎的一批吉卜赛人就说他们的原籍是埃及。

历史迁徙

罗姆人约于公元1000年离开印度,经阿富汗、波斯、亚美尼亚、土耳其等地,到达欧洲。(至今仍有罗姆人散居伊朗等地。)14世纪时罗姆人已到达巴尔干半岛,16世纪时已遍布欧洲各地,包括苏格兰瑞典等地。另有罗姆人经叙利亚到达北非,再越过直布罗陀海峡到达西班牙。同时印度北部至今仍有和罗姆人相似的民族居住。

罗姆人长途迁徙的原因至今仍是历史界之谜。有学者称,罗姆人的祖先是低种姓的印度教徒,应征入雇佣兵军队后,升为刹帝利(即战士)种姓,同时被派往西面以抵制伊斯兰教国家的扩张。另有学者称,穆斯林征服印度北部后,其俘虏沦为奴隶并发展出自身独特的文化,成为罗姆人的前身。但罗姆人到达中东后,为何不折返印度,反而继续前进,进入欧洲,则是一个不解之谜。

罗姆人后来也大量迁入美洲。

吉普赛人来到中国的时间大约在元代。吉普赛人在波斯被称作"罗哩",在中亚,也称柳里、古里,均由波斯语"Lari"转化而来,有勇敢、鲁莽、歌手、乞丐之意。

蒙古人崛起以后,成吉思汗子孙多次西征,不断在中东地区扩张。他们俘虏了大批当地居民,一部分作为奴隶,一部分补充入蒙古军中。这些人被带回中原以后,就有一部分吉普赛人来到中国,被称为"罗哩回回"。

罗哩回回最早见于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的文献中,他们被元代统治者列入色目人阶层,作为西域流户之一,比汉人南人享有更多的特权。他们人数不多,仍以部落为单位,保持着歌舞流浪、抢夺的传统,从西北到东南沿海的广大地域,均留下他们的足迹。

明代学者高启曾经为宁国路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的典史胡松撰写过一篇墓志。上面曾有这样一个故事:作为西域流户的罗哩回回,有一个数百人的部落,在流浪过程中不断掠夺百姓财富,侮辱民女。元代制度:蒙古色目殴打汉人南人者不得复。因有不能还手的法律约束,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胡松"(明朝依然保留着蒙古人、色目人殴打汉人南人不得复的政策?)作为地方军事之长,当然有保护百姓之责,于是他设计以招待他们的名义,将他们全体部落人员引入一个寺庙当中,然后关上大门,派兵团团围住,将他们的部落首领叫出来,对他说:"你们欺压百姓,他们不能还手是因为他们是民,而我是天子委派的官,有权依法处理你们,你们如果好好离开,我就以酒食相送,否则就让你们知道本朝法律的厉害。"吉普赛头人大为惊愕,遂率部落离开,没有一个敢声张的。

直至明代,罗哩回回侵扰民众、杀人抢劫的事件仍屡屡发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秋,罗哩回回鄙掠秦州地区清水乡(今甘肃天水地区),典史乔学中率民众抗击,中流箭身亡。万历及崇祯年间,历史上也有罗哩贼掠清水乡的记载。

清代以后,罗哩回回不见于文献,或作为回族,或作为汉族,被中华文明所同化,均融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