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画院。北京中国画院于1957年5月14日正式成立。周恩来总理及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300余位文化界、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
成立背景
1956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著名画家叶恭绰和陈半丁共同提出“拟请专设研究中国画机构”的提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同年 6 月 1 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了文化部“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的报告和实施方案。文化部中国画院筹备委员会经过一年时间筹备。成立时,周恩来作了长篇讲话[1],规定了画院是创作、研究、培养人才、发展我国美术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北京中国画院成立时,入院的画家由文化部直接聘任。著名画家有齐白石、叶恭绰、陈半丁、于非暗、徐燕孙、王雪涛、胡佩衡、吴镜汀、秦仲文、汪慎生、关松房、惠孝同、吴光宇等。艺术大师齐白石任名誉院长,叶恭绰任院长,陈半丁、于非暗、徐燕孙任副院长。
历史
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画院。1956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画家叶恭绰、陈半丁提出“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成立中国画院”提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1956年6月1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的报告以及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画院筹备委员会经过一年筹备,在1957年5月14日成立北京中国画院。周恩来与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300多位文化界、美术界人士出席了当天在文化部礼堂举行的成立大会,周恩来发表长篇讲话。北京中国画院起初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领导,从1958年第三季度起,文化部将其下放到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局领导。1965年,该画院增设油画、版画、雕塑等专业,更名为北京画院。1960年另一家上海中国画院也正式成立。
2005年9月23日,北京画院美术馆、齐白石纪念馆(均位于北京画院内)举行挂牌仪式。北京画院美术馆建筑面积达到4600平方米,设有四个展厅,五至六层是学术交流中心。
2012年,北京画院在北京市东城区雨儿胡同13号的齐白石旧居内开办齐白石旧居纪念馆[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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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华彩丹青一甲子——北京画院六十年” 5月14日开展,邀您共赏中国艺术经典 ,搜狐,2017-05-10
- ↑ 齐派传人、齐良芷弟子-汤发周揭秘:文脉寻源、坚定自信、画心文脉的北京画院 ,搜狐,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