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的地方性行政公文,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及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三)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1]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本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五) 承担指导推进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相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改革工作。
(六)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2]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划;按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城市功能区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九)承担本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十)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调整由区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价格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拟订本区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城市能源运行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本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研究提出本区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调控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口调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
(十七)负责拟订本区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本区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负责统筹本区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和国内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本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搜狐,2016-03-18
- ↑ 云呐|什么是固定资产?什么是流动资产 ,搜狐,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