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北京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北京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北京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北京市律师协会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发展简史
北京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52年,恢复于1979年8月10日,1982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北京市律师[1]协会正式成立,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个《章程》。这是北京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从第一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到第三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每届为4年,律师协会的领导都由司法行政官员担任。1995年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进行了改革,改为每届为3年,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2005年3月,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对律师行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取消了常务理事会,会长由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形成了以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为主的三级组织构架,建立了代表常任制。截止到2008年底,协会共有团体会员1211家,个人会员18635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2],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大事记
第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82年4月——1986年11月)
第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86年11月——1990年12月)
第三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0年12月——1995年10月)
第四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5年10月——1998年11月)
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8年11月——2001年9月)
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01年9月——2005年3月)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05年3月——2009年3月)
主要职能
组织宗旨
北京市律师协会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的执业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管理、教育、监督会员,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发展律师事业,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及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为目标。
主要职责
一、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对外宣传与对外交流,扩大行业的对外影响;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监督、指导和规范会员的执业行为;
四、组织对会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会员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会员给予奖励;
七、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拓展会员执业领域,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八、依法对会员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服务;
九、指导团体会员的规范化管理;
十、建立并完善会员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协调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
十二、参与立法活动,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鼓励、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三、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四、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对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惩戒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并受理会员的复查申请;
十五、调解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六、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
十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或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律协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刊物
《北京律师》创刊于1983年6月,是以律师和律师执业为核心的专业刊物,是北京律师的业务指导性刊物。 《北京律师》的办刊宗旨是:"研究律师业务理论,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服务于律师工作,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
《北京律师》开辟有“律师改革”、“问题思考”、“立法建议”、“研究与探索”、“经验交流”、“办案实录”、“案例分析”、“工作札记”、“律师权益”、“律师管理”、“国外法律之窗”、“公益之星”、“工作通讯”和“公告栏”等20余个栏目。因其兼具较高的专业性和可读性,又贴近律师的实际工作需要,日益受到广大律师的欢迎和喜爱。
视频
北京市律师协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律师到底有什么作用?,搜狐,2020-10-27
- ↑ 行业“内卷”和行业自律 ,搜狐,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