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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图书馆创建于1978年。2001年,在原址新建图书大楼,面积1500平方米。图书馆内设图书借阅室、报刊杂志[1]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老干部活动室、电子阅览室、采编室、资料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利辛县图书馆所有功能全部对外免费开放。图书馆实行365天全天开放,无闭馆日,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基本介绍

利辛县图书馆隶属于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文化中心,于1978年建馆,原址座落在县城黄湖路3号。2014年4月,图书馆搬迁至县城文州大道777号新址。新馆建筑面积近3000㎡,藏书近10万册,年订阅报刊4百余种,外借书刊6.8万册次,累计发放借书证6400余个,年接待读者近10万人次。图书馆内设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室、视障室、读者自修室、多功能报告厅等公共设施场地。外设两处图书借阅室(黄桥街道图书室、剧院图书室)。常年开展文献借阅、信息检索与咨询、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利用流动图书车送书下乡、开展流动服务项目。

利辛县图书馆所有功能全部对外免费开放。图书馆实行365天全天开放,无闭馆日,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在指定位置,勿乱停。

(二)请着装整洁,勿穿背心、拖鞋进馆。

(三)除文具用品外,请将随身物品存放在楼层免费存包柜内,勿携带进入阅览室。

(四)请勿在馆内吸烟,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五)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

(六)爱护阅览公共设施,室内花木,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爱护书籍[2],请勿涂写、损坏图书报刊。

(八)请勿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九)楼区内请勿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安静

(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十一)请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和《利辛县图书馆免费开放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办卡办法:

一、办证

1、利辛县图书馆为方便市民学习和阅读的需要,各服务窗口均免费向读者开放。图书、期刊、光盘等外借服务须办理读者证。

2、申办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的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户口本等)可直接办理读者证;未满16周岁的读者办理读者证须持户口薄或由其监护人持身份证办理。

3、读者证仅供本人借阅书刊使用,如丢失应及时申请挂失并补办。所借书籍、书刊应予以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拆。

二、押金

图书、期刊及光盘外借统一使用读者证,每证收取押金100元,申请退证时退还全部押金。

三、退证和退押金

凡不再需要读者证的读者,将所借图书、期刊、光盘等全部归还后,可到办证室办理退证手续。

四、读者证退押金手续

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和读者证及押金单退证。代退押金者须携带以上证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留馆存档。

五、读者办证时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定,遵守图书馆各项服务规则。

六、图书馆各项业务均实行免费制度,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借阅规则

1、读者持“利辛县图书馆读者卡”或“乡镇分馆读者卡”可在利辛县图书馆和23乡镇分馆享受免费图书借还、电子阅览、报刊阅览、参考咨询等“一卡通”服务。

2、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图书1-2册,所借图书金额不能超过押金,借书期限为3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续借1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因故不能亲自还书可以托人代还。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如到期未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催还,催还后仍不能及时归还的,我馆有权停止其到馆借阅资格。

3、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选书时,每次在书架上取书不超过3册,阅毕请放到指定位置,由工作人员整理归架。

4、请读者对借阅的图书妥善保管,不得有撕毁、污损、圈点或遗失,如发生上述情况,请读者到图书所借馆协商办理赔偿事项。准许用同版或再版新书赔偿,不得用其它图书替代,也不得以污损、涂抹的旧书充数。否则,依据该图书贵重稀缺、使用价值及外借频率等因素,按该图书现行价格的2-5倍赔偿;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按成套书现行价格的2-5倍赔偿。

5、工具书概不外借,仅限于馆内查阅。

6、保持室内安静,爱护公共卫生。

7、请读者将随身携带的包裹和饮料等物品自觉放到指定位置。

阅览须知

(一)读者可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

(二)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三)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四)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五)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六)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七)儿童阅览室儿童免证可直接进入阅览书刊。

其他信息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利辛县支中心暨电子文献阅览室于2008年由中央及省、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建设并投入使用。中心依托利辛县图书馆建设,共配备大型服务器一套,电脑52台,卫星地面接收系统一套,移动放映设备一套及存储、录像设备等。通过技术支持,县级中心能够访问登录省中心信息资源平台,通过卫星地面接收系统传输下载安装。也可以利用录音录像及其他电子设备进行文化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加工并进行发布。读者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心的服务器,进行图书在线阅读、观看影视资料等活动。通过现代化的电子设备,真正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视频

利辛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

利辛县图书馆宣传片
县图书馆部分场所有序开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