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中央财经大学」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行 1: 行 1:
 
[[File:中央财经大学.jpg|350px|缩略图|右|<big>中央财经大学</big>[https://www.sohu.com/a/152183937_407307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152183937_407307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File:中央财经大学.jpg|350px|缩略图|右|<big>中央财经大学</big>[https://www.sohu.com/a/152183937_407307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152183937_407307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中央财经大学,简称中央财大或央财,中财,是所位于中国北京市的高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 “211 工程”高校<ref>[http://gaokao.xdf.cn/201109/855533.html “211”工程高校之:中央财经大学简介],新东方高考网,2011-9-8</ref>,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高校之一,2012年4月成为首个被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北京市共建高校,2017年9月被列入国家双一流计划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
''' 中央财经大学''' ,简称中央财大或央财,中财,是所位于中国[[ 北京市]] 的高校,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直属 “[[211 工程]] ”高校<ref>[http://gaokao.xdf.cn/201109/855533.html “211”工程高校之:中央财经大学简介],新东方高考网,2011-9-8</ref>,是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高校之一,2012年4月成为首个被国家教育部、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政部]] 、北京市共建高校,2017年9月被列入国家[[ 双一流]] 计划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中央财经大学追溯于1949年的中央税务学校,历经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等发展阶段,最终定名为现在的中央财经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追溯于1949年的中央税务学校,历经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 金融]] 学院等发展阶段,最终定名为现在的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历史==
 
==学校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建立政权伊始,当时的中共领导人陈云提议建立一家有财政、税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的大专院校。由此,中央财经大学的前身——中央税务学校于1949年11月6日在北京建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北京建立政权伊始,当时的中共领导人[[ 陈云]] 提议建立一家有财政、税务、[[ 会计]] 、审计等专业的大专院校。由此,中央财经大学的前身——中央税务学校于1949年11月6日在北京建立。
  
1952年,中国进行了高等院校调整工作,北京大学、燕京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的财经系科并入了中央财政学院,同时,该校更名为“中央财经学院”,并直接由中国高教部领导;后来又改为由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领导,校名也再次更换为“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
1952年,中国进行了高等院校调整工作,[[ 北京大学]] [[ 燕京大学]] [[ 清华大学]] 、辅仁大学的财经系科并入了中央财政学院,同时,该校更名为“中央财经学院”,并直接由中国高教部领导;后来又改为由中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共同领导,校名也再次更换为“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该学校在文革期间处于停办的状态,校舍也被北京卷烟厂占有;直到文革之后复校时才收回,现在学校当中还可以看到部分文革遗迹。
+
 该学校在文革期间处于停办的状态,校舍也被北京卷烟厂占有;直到文革之后复校时才收回,现在学校当中还可以看到部分文革[[ 遗迹]]
  
1978年2月,学校复校,并由财政部一家领导。1996年5月16日,学校再度更名,“中央财经大学”宣告成立,也使学校从单纯的财经类院校,慢慢的向以财经专业为主,以财经相关的分支专业为辅的财经综合类高校转变。1999年10月29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江泽民为该校50周年校庆题词:“努力办好中央财经大学,为现代化建设输送高质量管理人才”。
+
1978年2月,学校复校,并由财政部一家领导。1996年5月16日,学校再度更名,“中央财经大学”宣告成立,也使学校从单纯的财经类院校,慢慢的向以财经专业为主,以财经相关的分支专业为辅的财经综合类高校转变。1999年10月29日,时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 江泽民]] 为该校50周年校庆题词:“努力办好中央财经大学,为现代化建设输送高质量管理人才”。
  
2009年7月6日,中央财经大学宣布以该校标志性雕塑“吞吐大荒”为设计核心的新版校徽正式启用,以取代使用多年的老版校徽。
+
2009年7月6日,中央财经大学宣布以该校标志性[[ 雕塑]] “吞吐大荒”为设计核心的新版校徽正式启用,以取代使用多年的老版校徽。
  
 
2009年10月17日,该校举办庆典,庆祝中央财经大学建校60周年。
 
2009年10月17日,该校举办庆典,庆祝中央财经大学建校60周年。
  
 学校现为211工程大学,2006年12月入选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进入首批985平台建设的5所院校中唯一财经类高校并参与央视财经50指数编制。2007年1月,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首批入选的46所高校中唯一的财经类高校。2011年9月,该校获批研究生院。也是首批拥有研究生院的五所财经高校之一。2017年9月被列入国家双一流计划一流学科建设高校<ref>[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898379.html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国招生考试网, 2018-2-9 </ref>,建设学科为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唯一入选建设该学科且非自定的财经高校(其余两所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
 学校现为211工程大学,2006年12月入选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进入首批985平台建设的5所院校中唯一财经类高校并参与央视财经50指数编制。2007年1月,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首批入选的46所高校中唯一的财经类高校。2011年9月,该校获批[[ 研究生院]] 。也是首批拥有研究生院的五所财经高校之一。2017年9月被列入国家双一流计划一流学科建设高校<ref>[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898379.html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国招生考试网, 2018-2-9 </ref>,建设学科为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是唯一入选建设该学科且非自定的财经高校(其余两所为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於 2020年4月22日 (三) 19:30 的修訂

中央財經大學,簡稱中央財大或央財,中財,是所位於中國北京市的高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211工程」高校[1],是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高校之一,2012年4月成為首個被國家教育部、國家財政部、北京市共建高校,2017年9月被列入國家雙一流計劃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中央財經大學追溯於1949年的中央稅務學校,歷經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最終定名為現在的中央財經大學。

學校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建立政權伊始,當時的中共領導人陳雲提議建立一家有財政、稅務、會計、審計等專業的大專院校。由此,中央財經大學的前身——中央稅務學校於1949年11月6日在北京建立。

1952年,中國進行了高等院校調整工作,北京大學燕京大學清華大學、輔仁大學的財經系科併入了中央財政學院,同時,該校更名為「中央財經學院」,並直接由中國高教部領導;後來又改為由中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領導,校名也再次更換為「中央財政金融學院」。

該學校在文革期間處於停辦的狀態,校舍也被北京捲菸廠占有;直到文革之後復校時才收回,現在學校當中還可以看到部分文革遺蹟

1978年2月,學校復校,並由財政部一家領導。1996年5月16日,學校再度更名,「中央財經大學」宣告成立,也使學校從單純的財經類院校,慢慢的向以財經專業為主,以財經相關的分支專業為輔的財經綜合類高校轉變。1999年10月29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江澤民為該校50周年校慶題詞:「努力辦好中央財經大學,為現代化建設輸送高質量管理人才」。

2009年7月6日,中央財經大學宣布以該校標誌性雕塑「吞吐大荒」為設計核心的新版校徽正式啟用,以取代使用多年的老版校徽。

2009年10月17日,該校舉辦慶典,慶祝中央財經大學建校60周年。

學校現為211工程大學,2006年12月入選首批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是進入首批985平台建設的5所院校中唯一財經類高校並參與央視財經50指數編制。2007年1月,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是首批入選的46所高校中唯一的財經類高校。2011年9月,該校獲批研究生院。也是首批擁有研究生院的五所財經高校之一。2017年9月被列入國家雙一流計劃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建設學科為一級學科「應用經濟學」,是唯一入選建設該學科且非自定的財經高校(其餘兩所為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參考文獻

  1. 「211」工程高校之:中央財經大學簡介,新東方高考網,2011-9-8
  2. 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中國招生考試網, 20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