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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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名中国国民党全国大会,于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间,在当时广州的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礼堂举行。大会出席代表共196人,孙中山任大会主席,胡汉民、汪精卫、林森、李大钊及谢持任主席团成员。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此次会议。
目录
背景
第二次护法运动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在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党合作。孙、越会面后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同年年初,陈炯明部被拥护孙中山的滇、桂、和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退守东江。孙中山得以在3月回广州。12月29日,孙中山落实接受列宁和共产国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为孙中山顾问,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苏联援助下,于3月组建黄埔军校,并以蒋中正为校长。
1924年1月20日至1月30日,毛泽东作为湖南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之代表,出席在广州召开之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党员李大钊等20馀人参加;大会由孙中山主持;通过有中国共产党人参加起草、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之宣言以及新之中国国民党党纲、党章等,确定孙中山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之三大政策;大会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人李大钊、谭平山、于树德为委员,沈玄庐、林祖涵、毛泽东、于方舟、瞿秋白、韩麟符、张国焘为候补委员;会议期间,毛泽东被指定为章程审查委员之一,并在会上多次发言[1]。
会议
本次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24人、以总理为主席、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中央监察委员5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5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之最高权力机关。
重要决议:
- 通过《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案》。
- 制定《中国国民党总章》、《中国国民党政纲》。
- 通过《纪律问题及海关问题案》。
- 通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组织机构
中央执行委员(24人)
- 胡汉民(1879-1936,广东番禺),上海执行部常委兼组织部部长
- 汪兆铭(1883-1944,浙江绍兴),中央主席团委员
- 张静江(1877-1950,浙江吴兴)
- 廖仲恺(1877-1925,广东惠阳),大元帅府大本营财政部部长广东省省长
- 李烈钧(1882-1946,江西武宁),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谋长
- 居正(1876-1951,湖北广济),中央常委内务部总长
- 戴季陶(1891-1949,浙江吴兴),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常委
- 林森(1868-1947,福建闽侯),大元帅府大本营建设部部长兼治河督办
- 柏文蔚(1876-1947,安徽寿县),讨贼军第二军军长
- 丁惟汾(1874-1954,山东日照),北方执行部工人部部长和秘书处常委
- 石瑛(1878-1943,湖北阳新),广州市政府工程师
- 邹鲁(1885-1954,广东大埔),中央常委兼青年部部长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校长
- 谭延闿(1880-1930,湖南茶陵),大元帅府大本营秘书长湖南省省长兼湘军总司令
- 覃振(1885-1947,湖南桃源),负责湖南省党务工作
- 谭平山(1886-1956,广东高明),中共党员中央常委兼中央组织部部长
- 石青阳(1879-1935,四川南里),四川讨贼军第一路军总司令兼川东边防军总司令
- 熊克武(1885-1970,四川井研),四川讨贼军总司令
- 李大钊(1888-1927,河北乐亭),中共北方区委书记
- 恩克巴图(1888-1944,察哈尔省),察哈尔省党部执委
- 王法勤(1870-1941,河北高阳),中央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北京执行部执委
- 于右任(1879-1964,陕西三原),上海大学校长
- 杨希闵(1886-1967,云南宾川),中央直辖滇军总司令兼粤赣湘边防督办兼第一军军长
- 叶楚伧(1886-1946,江苏吴县),上海执行部青年部部长妇女部部长
- 于树德(1894-1982,河北静海),中共党员北京执行部青年部部长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
- 邵元冲(1890-1936,浙江绍兴),哥伦比亚大学学习
- 邓家彦(1883-1966,广西桂林),广西最高会议参议、广西支部支部长
- 沈定一(1892-1928,浙江萧山),中共党员
- 茅祖权(1883-1952,江苏海门),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议
- 李宗黄(1887-1978,云南鹤庆),广东江防司令
- 白云梯(1894-1980,内蒙古喀喇沁中旗),内蒙古党务特派员
- 张知本(1881-1976,湖北江陵),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议
- 彭素民(1884-1924,江西清江),中央宣传部部长
- 毛泽东(1893-1976,湖南湘潭),中共中央委员
- 傅汝霖(1896-1985,黑龙江安达),京沪粤执行部委员
- 于方舟(1900-1928,河北宁河),中共党员、直隶省党部工作
- 张苇村(1897-1935,山东苍山),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会长
- 瞿秋白(1899-1935,江苏常州),中共中央委员、上海大学教务长
- 张秋白 安徽 中央秘密执行总部党务交际部长
- 张国焘(1897-1979,江西萍乡),中共中央委员
- 韩麟符(1900-1934,山西榆次),中共党员、中共北方区委工作
- 林祖涵(1886-1960,湖南临澧),中共党员,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
中央监察委员(5人)
中央候补监察委员(共5人)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孙中山主持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央领导机构。2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辖下各部部长任命:
- 总理:孙文
- 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廖仲恺、戴季陶、谭平山(共产党员)
- 组织部长谭平山(共产党员);秘书 杨匏安(共产党员)
- 宣传部长戴季陶(汪兆铭继任,从1925年10月5日到1926年5月28日毛泽东代理部长
- 工人部长廖仲恺;秘书 冯菊坡(共产党员)
- 农民部长林祖涵(共产党员)(黄居素、廖仲恺继任);秘书 彭湃(共产党员)
- 军事部长许崇智
- 青年部长邹鲁;秘书 孙甄陶。
随后,中央党部会议又推定:
参考文献
- ↑ 赵福亭、吴正裕、黄允升、蔡钊珍、田逢禄、张素华、李捷、蒋建农.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主编逄先知,副主编冯蕙、姚旭、赵福亭、吴正裕, 编. 《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3. ISBN 7-01-001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