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研究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能源研究会成立于1981年1月,由从事能源科学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拥有单位会员550余家,个人会员77000余人,下设7个工作委员会、33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分会、18个办事机构及直属部门和1个杂志社[1]。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咨询、交流、服务”为宗旨,团结能源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发挥能源科技高端智库的作用,服务能源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
目录
宗旨定位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咨询、交流、服务”,团结能源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发挥能源科技高端智库的作用,服务能源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能源领域的决策咨询服务和重大政策及课题研究,以及能源科技评估、团体标准制定、科学普及等,推动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国家能源管理部门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中国能源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团体之一。
品牌活动
中国能源研究会学术年会、中国能源高端(系列专题)论坛、中国核能高质量发展大会、国际储能峰会、未来能源大会、中国电力圆桌、“科创中国”综合能源产业峰会、农村能源发展大会
高端智库
坚持“四个革命 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决策研究、标准制定、科技创新等事关能源革命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问题,通过深入调研、科协论证,提出高质量、高水平、专业性、建设性的研究成果,切实发挥能源智库的作用,更好地服务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荣誉奖项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国家科技奖励社会奖励目录编号0285号)、中国能源研究会[2]科普教育基地、中国能源研究会科普志愿者。
期刊
《中外能源》(月刊)、《能源研究参考》(月刊)、《能源研究通讯》(双月刊)
能源创新奖:
于2017年设立能源创新奖(国家科技奖励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0285号)。能源创新奖下设学术创新奖、管理创新奖、技术创新奖、优秀青年能源科技工作者奖四项子奖,每年评选一次。
科技成果评价:
积极承接国家政府职能转移,对能源领域科研、生产、试验和管理中产生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经国家核准的能源领域技术进步示范工程等进行科技成果评价。
能源团体标准制定
为促进我国能源领域团体标准发展,更好地服务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填补行业空白,满足市场和创新的需要,努力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能源标准化专家库,培训编制人员和工作人员,优化完善标准的申请、审批和发布流程,积极开展能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审核批准团体标准制定立项29项,批准发布8项团体标准,是国家第二批团标试点单位之一。
“科创中国”综合能源服务专家工作站
在中国科协的支持下,开展了“科创中国”综合能源服务品牌建设,已牵头四十余家单位成立科技专家服务团,在天津、上海、湖北荆门分别成立了综合能源专家服务站,开展决策研究咨询、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等工作,召开“科创中国”中国综合能源产业峰会等, 助力地方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能源研究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中国能源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 CHINA ENERGY RESEARCH SOCIETY,缩写为 CERS。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从事能源科学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能源战略思想和战略方针为工作主线,以“研究、咨询、服务、交流”为基本定位,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理念,团结好、凝聚好能源领域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智慧,建设好、运用好高端能源智库平台,紧紧围绕我国能源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项目论证、专家咨询、交流合作等,自觉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能源战略和方针政策,服务于有关部门能源工作部署和交办任务,服务于地方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服务于能源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强做大,服务于能源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用能、可靠用能、满意用能,服务于国际国内能源学术团体交流与合作,努力为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围绕国家的能源战略和政策、能源管理、能源安全和能源科学技术的重点问题,组织和推动各种形式的相关研究工作,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 宣传能源形势和能源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传播推广能源开发和能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普及能源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
(三) 开展民间的国际能源科学技术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能源科学技术合作,发展与国外、境外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 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能源领域科学技术学术书刊资料及相关的音像制品,传播能源科学技术信息。
(五) 为国家制定能源战略和政策、能源规划和能源法规, 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接受国家、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委托,进行能源软科学项目的研究和论证。
(六)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组织或参与能源科技项目的研究和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价。
(七) 加强同国内有关科学技术团体、科学工作者的联系与协作,交流成果。
(八) 开展能源科技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培养、发现和推荐能源科技和管理人才。
(九) 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十) 兴办符合本会章程、有利于能源科学技术发展的公益事业。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参考文献
- ↑ 杂志社跟出版社的不同是什么,搜狐,2021-10-22
- ↑ 研究会成立分析报告,豆丁网,201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