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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同盟浙江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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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同盟浙江省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是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1]的參政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部分,是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風雨同舟的參政黨。

民盟浙江省省級組織成立於1947年,歷經60年的發展,現民盟浙江省第十屆委員會下屬有11個市級委員會,7個縣(市)級委員會,盟員7778人(截至2006年12月底)。民盟浙江省委會匯集了浙江省文化、教育、科技界的中高級知識分子,在浙江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目錄

民盟建設

1946年2月,民盟總部派盟員仇岳希到樂清、溫州等地開展盟務。同月,董辛民等盟員建立了省內最早的民盟組織——民盟永嘉五人小組。1947年5月,民盟杭州區分部成立。10月,國民黨政府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此後盟員在浙江遭到各種迫害,各地的民盟組織和盟員轉入地下,堅持鬥爭。他們響應民盟中央「與中國共產黨密切合作」的主張,支持人民解放戰爭,迎接解放軍,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財產,協助接管工作順利進行,給民盟的歷史寫下了光輝的一頁。浙江省解放前夕,全省盟員達到160餘人。解放後,在1953年4月成立了省級組織——民盟浙江省支部籌備委員會。1956年4月又正式成立民盟浙江省第一屆委員會。到2003年底,民盟浙江省第九屆委員會時,共有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台州、麗水11個市級委員會,建德市、蕭山區、樂清市、瑞安市、蘭谿市、椒江區、蓮都區7個縣級委員會,浙江大學委員會和寧波大學委員會等405個基層組織,共有盟員7098人。

新中國成立後,民盟在浙江各地的組織開展了整理盟務、盟員登記的工作。1953年5月起,把盟務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參加國家文教建設,組織和推動盟員學習蘇聯的教育經驗,進行教學改革,並配合各高校院系調整工作,做好盟員的思想工作。同時期,各地民盟組織又推動盟員學習《共同綱領》、學習過渡時期總路線、討論和宣傳憲法草案。在當地中共組織和政府的領導下,各地的民盟組織積極為社會主義改造服務,組織和推動盟員參加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和「三反」「五反」等政治運動。1956年中共「八大」後,各地的民盟組織和盟員參加了地方政權的建設,參與地方政府事務的管理,曾擔任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副主席的周建人、司法廳廳長的姜震中、省體育委員會主任的宋雲彬,以及寧波市副市長的翁心惠、溫州市副市長的金嶸軒等都是盟員。 1957年4月起,民盟省委會響應號召,發動基層組織和盟員投入幫助中共進行整風的活動。6月18日以後,全省各級民盟組織開展了反右派鬥爭和盟內整風。反右派鬥爭的嚴重擴大化,傷害了盟員和各級民盟組織的負責人,挫傷了他們的政治積極性,使民盟的社會聲譽和組織遭到嚴重損害。

1958年9月起,民盟省委會以服務與改造相結合為中心開展工作,通過召開全省以及浙江與福建兩省的服務與改造經驗交流會,推動成員及所聯繫的知識分子參加社會主義建設。1960年以後,採取開「神仙會」的方法,實行「三自」、「三不」方針,鼓勵盟員學習毛澤東主席着作,敞開思想,自由辯論。1963年起,配合當時的國際國內形勢,民盟省委會又推動盟員開展愛國主義、國際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活動。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在浙江的民盟組織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誣陷為「反動集團」。8月,民盟省委會被迫停止活動。一大批盟員在「文革」中遭迫害,民盟的組織發展工作也由此停頓長達10多年之久。

粉碎「四人幫」後,民盟省委會於1977年下半年開始恢復工作。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着手對省直屬基層以及各市委會進行調查,恢復和重建基層組織。全省各級民盟組織還配合中共各級組織和盟員所在的工作單位,協助撥亂反正,落實各項政策。

1980年7月起,民盟省委會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上來。20多年來,隨着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化,民盟的工作不斷拓展,不斷開創新的局面。尤其是1989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貫徹以來,民盟省委會充分發揮參政黨的作用,積極參政議政,履行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職能。通過參加中共浙江省委召開的各類政治協商活動,就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進行政治協商,對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自由交談、溝通思想和發表意見。民盟省委會主要領導人歷年來在我省機構改革、人事安排、落實政策、發展外向型經濟、治理整頓、廉政建設、保護環境、振興絲綢業、推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及建設「文化大省」、推進長江三角洲的合作與交流等問題的決策和落實中,提出了很多積極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盟員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盟員政協委員在政協會議上發言、提建議、寫提案,很好地發揮了民盟省委會作為一個整體在參政議政上的作用。擔任政府及其部門的領導職務的盟員和被聘為特約「四員」的盟員人數逐年增多,他們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工作得到了社會和所在單位、部門的一致好評。

民盟省委會自20世紀80年代以後,還以組織的力量,調動廣大盟員的積極性,開展面向社會的辦學、舉辦講座、諮詢服務、支邊扶貧等項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服務的工作。在努力辦好已建的20多所盟辦學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的同時,又着手創辦適合社會新需要的學校。1998年,民盟省委會創辦了全日制的杭州求是高級中學;次年又創辦了浙江求是職業技術學院;而早年民盟紹興市委創辦的紹興越秀外國語學院又於2001年5月成為全省去「籌」的四所高職院校之一,躋身於省內設施一流的高職院校。堅持了20多年的參與社會辦學工作,很好地發揮了民盟的智力優勢、整體優勢,為社會培養了不同層次的建設人才,為提高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作出了有益的貢獻。最近幾年來,民盟省委會在全省各級民盟組織和廣大盟員的支持下,致力於「東西互助聯手扶貧」工作,對內蒙古四子王旗一中開展幫困助學、助教活動,連續多年頒發「五四獎學金」,通過民盟省委會牽線與其結對的杭州二中派出骨幹教師幫助該校提高教學質量,使之發展成為全旗最好的樣板中學。

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始終是20多年來歷屆民盟省委會的頭等任務。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關懷和支持下,民盟省委會堅持組織發展的「三個為主」方針以及「發展是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發展,把組織發展與搞好參政議政、加強自身建設,尤其是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的基本原則,使民盟的隊伍不斷壯大,特別是中青年高、中級知識分子占的比例增大,工作有成就、有代表性的知識分子增多。盟員中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兩名,中高級職稱比例占89.5%。在隊伍壯大的同時,省內各級民盟組織積極採取措施提高盟員的政治素質。通過學習和專題報告會相結合,學習和舉行重大紀念活動相結合,學習和參觀、調查研究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推動盟員學習鄧小平理論,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學習盟史、章程等,促進廣大盟員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覺悟,增強光榮感和責任感,激發他們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2]貢獻力量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許多盟員出色地工作,取得了成績。這20多年裡,約有85人次被授予全國及省級「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優秀教師等各類稱號。

我們相信,在新世紀新階段,全省各級民盟組織和廣大盟員必將在浙江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偉大征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中國民主同盟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在順利完成各項議程後,於2017年5月17日在杭州閉幕。

大會審議通過民盟浙江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工作報告及相關決議,選舉產生81名委員組成的民盟浙江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和27名委員組成的常務委員會。選舉成岳沖為主任委員,韓平、羅衛東、方劍喬、許亞南、徐燕峰、唐睿康、蘇為華、謝志堅為副主任委員。任命何志芬為秘書長。

民盟章程()節選

《中國民主同盟章程》

(中國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07年12月2日通過)

序 言

中國民主同盟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部分,是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參政黨。

中國民主同盟是在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影響下,在民族危機空前嚴重時刻,由主張「團結、民主、抗日」的政團,於1941年3月19日在重慶組成的,當時的名稱是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改組為中國民主同盟。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民主同盟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堅持抗戰,爭取民主,反對內戰,為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英勇鬥爭,作出了重要貢獻。在民主憲政運動、政治協商會議、國共兩黨和談、反對國民黨當局召開「國民大會」的鬥爭中,與中國共產黨密切配合,共同戰鬥,鍛煉了自己,純潔了組織。1947年,中國民主同盟被國民黨當局宣布為「非法團體」,總部被迫解散。中國民主同盟在艱苦環境中,堅持鬥爭。1948年1月,在中國民主同盟一屆三中全會上,制定了和中國共產黨攜手合作的政治路線,與中國共產黨一道為建立和平、民主、統一的新中國而鬥爭。1949年1月,中國民主同盟公開宣告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年,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民盟的歷史揭開了新的篇章。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民主同盟遵循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參加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與國家事務管理;推動盟員和民盟所聯繫的知識分子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參加各項民主改革,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中國民主同盟同中國共產黨一道前進,一道經受考驗。廣大盟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在新的歷史時期,中國民主同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綱領,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確立了中國民主同盟參政黨的性質、地位、作用,實現了工作重點轉移;積極履行參政黨職能,鞏固和發展新時期的愛國統一戰線,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服務,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服務,為實現祖國統一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共同發展服務。

中國民主同盟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 中國民主同盟是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第二條 中國民主同盟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在憲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範圍內,按照政治自由、組織獨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三條 中國民主同盟維護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維護寬鬆穩定、團結和諧的政治環境。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積極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

第四條 中國民主同盟堅持以人為本,把發展作為廣大盟員參政議政的第一要務,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作為必須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把維護團結穩定、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基本任務,切實履行參政黨職能。

第五條 中國民主同盟堅持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堅定不移地貫徹「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促進大團結大聯合。全盟要為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共同發展三大歷史任務而奮鬥。在新世紀新階段,要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努力作出新貢獻。

第六條 中國民主同盟貫徹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和依法治國方略。在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實踐中,為發展教育和各項文化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而努力;為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推進依法治國而努力;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為提高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建設創新型國家而努力;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為繁榮文化事業、促進學術民主而努力;為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增強綜合國力和實現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共享發展成果而努力。

第七條 中國民主同盟反對任何分裂國家的企圖和行為。努力發展海峽兩岸關係,促進祖國完全統一。加強與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的交往與合作。

第八條 中國民主同盟積極推進國際交往,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

第九條 中國民主同盟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貫徹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十條 中國民主同盟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推動盟員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發揚民主、科學精神,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第十一條 中國民主同盟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充分發揮盟員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多做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反映盟員和民盟所聯繫的知識分子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中國民主同盟自身建設的目標是,把民盟建設成為與中國共產黨長期親密合作、積極參政議政、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自身建設的原則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體現政治聯盟的特點;體現進步性與廣泛性的統一。

自身建設要以思想建設為核心,以組織建設為基礎,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不斷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