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小 (added Category:588 行政法 using HotCat) |
|||
(未顯示由 1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 |||
行 1: | 行 1: | ||
− | [[File:中国大 | + | [[File:中国大 陆.jpg|350px|缩略图|右|<big>中国大陆A股交易额地图</big>[http://img2.askci.com/images/finance/2015/7/10/d8233e34-6fc3-43f5-8837-98c48aff5a4c.jpg 原图链接][http://big5.askci.com/finance/2015/07/10/152511ip5.shtml 来自 中商情报网 的图片]]] |
− | '''中国大陆''',是一个[[政治]]与[[法律]]术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特别行政区法律中,中国大陆(或称大陆、祖国大陆<ref>[http://www.81.cn/xwfyr/2020-01/15/content_9717987.htm 国台办:决定两岸关系走向的关键因素是祖国大陆发展进步],中国军网 , 2020-1-15</ref>)是指除台湾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管辖区。 | + | '''中国大陆'''(''' Chinese mainland''' ) ,是一个[[政治]]与[[法律]]术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特别行政区法律中,中国大陆(或称大陆、祖国大陆<ref>[http://www.81.cn/xwfyr/2020-01/15/content_9717987.htm 国台办:决定两岸关系走向的关键因素是祖国大陆发展进步],中国军网 , 2020-1-15</ref>)是指除台湾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管辖区。 |
中国大陆作为法律术语,常用于与[[台湾]]同时出现的语境。除此之外,“中国大陆”一词也在政经关系、[[地理科学]]、学术讨论等场合有所运用。 | 中国大陆作为法律术语,常用于与[[台湾]]同时出现的语境。除此之外,“中国大陆”一词也在政经关系、[[地理科学]]、学术讨论等场合有所运用。 | ||
行 16: | 行 16: | ||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载明,“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该法将“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对称,将“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对称,而在英文版中两词统一翻译为“Chinese mainland” |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载明,“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该法将“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对称,将“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对称,而在英文版中两词统一翻译为“Chinese mainland” | ||
+ | |||
+ | ==视频== | ||
+ | ===<center> 中国大陆 相关视频</center>=== | ||
+ | <center>大陆美景,奇景黃山天都峰全景太美了!</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l06840p2cpj|560|390|qq}}</center> | ||
+ | <center>外媒空中拍摄的中国大陆景色,真的美到窒息,太自豪了!</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b0517gx7hsa|560|390|qq}}</center> |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
[[Category:588 行政法]] | [[Category:588 行政法]] |
於 2022年8月11日 (四) 08:32 的最新修訂
中國大陸( Chinese mainland ),是一個政治與法律術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特別行政區法律中,中國大陸(或稱大陸、祖國大陸[1])是指除台灣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管轄區。
中國大陸作為法律術語,常用於與台灣同時出現的語境。除此之外,「中國大陸」一詞也在政經關係、地理科學、學術討論等場合有所運用。
法律用語
“ |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出境,是指由中國內地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由中國內地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由中國大陸前往台灣地區。 入境,是指由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進入中國內地,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中國內地,由台灣地區進入中國大陸。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條(2013年) |
1958年9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中即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這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2]。」
1987年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台灣同胞來祖國大陸探親旅遊接待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台灣同胞回祖國大陸探親旅遊,須申請辦理旅行證件。在香港地區,由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簽證辦事處辦理,或由香港中國旅行社代辦;在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由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旅行證件[3]。」
201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條載明,「出境,是指由中國內地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由中國內地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由中國大陸前往台灣地區」。該法將「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對稱,將「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對稱,而在英文版中兩詞統一翻譯為「Chinese mainland」
視頻
中國大陸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台辦: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是祖國大陸發展進步,中國軍網 , 2020-1-15
- ↑ 中國最大的島嶼,中國島嶼面積排名前十 ,搜狐網, 2018-7-23
- ↑ 駐外使領館辦理證件業務「只跑一次」,中國政府網 , 2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