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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简称"卫",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汇处,是黄河中上游第一个自流灌溉市,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中卫市引黄灌区111万亩,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水产品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截至2016年,中卫市辖沙坡头区和中宁县、海原县两县。2016年,中卫市总户数39.20万户,户籍总人口121.42万人。2016年,中卫市实现生产总值339.01亿元,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9538元,比2015年增长5.9%。

中卫市荣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1]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建设杰出贡献奖”,“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 2011年城市榜投资环境最佳城市”, “2012年度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 100 强。 2016年03月,中卫市成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单位。

2017年12月,获得“厕所革命优秀城市奖”。

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目录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中卫市位于宁夏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交界地带,东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青铜峡市接壤。南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相连,西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毗邻,地跨东经104度17分—106度10分、北纬36度09分—37度43分,东西长约130千米,南北宽约180千米。全市总面积17448平方千米。

地势地貌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

中卫市西北部腾格里沙漠边缘卫宁北山面积1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中部卫宁黄河冲积平原10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位于山区与黄河南岸之间的台地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5%;南部陇中山地与黄土丘陵面积142.4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3.6%。

气候类型

中卫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平均气温在7.3~9.5℃之间,年平均相对湿度57%,无霜期158~169天,年均降水量180~367毫米。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中卫市城镇村建设用地1.40万亩,工矿仓储用地0.78万亩,住宅用地0.35万亩,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0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0.05万亩。

水利资源

中卫市黄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全长约182千米,占黄河在宁夏流程397千米的45.8%,年均流量1039.8立方米/秒,年均过境流量328.14亿立方米,最大自然落差144.13米。

中卫市黄河水能蕴藏量200多万千瓦,可利用能量160万千瓦,属国家黄河上游水利水能开发的重要梯级地带,是西北可利用水资源最优越的城市。

中卫市建成的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是西部大开发10大项目之一,设计控灌面积107万亩,每年可供电6.06亿千瓦时,解决卫宁平原120万亩耕地的灌溉。

中卫市境内与甘肃靖远交界处的黄河大柳树水利枢纽,是黄河干流规划建设的三大控制骨干基地的待建工程,距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131千米,设计坝高163米,总库容110亿立方米,装机200万千瓦,年可发电78亿千瓦时。

中卫市大柳树水利枢纽和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年发电量可达84亿千瓦时,因此中卫将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水利水电能源基地,将是西电东送通道的重要的电源点和输电节点。

矿产资源

中卫市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石膏、硅石、黏土、石灰岩及金、银、铜、铁等20多种。其中,石膏储量约70亿吨,居全国第二位。

截至2010年底,中卫市已发现矿产30多种,矿产地189处,其中工业矿床62处。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9种,主要有煤、铁、铜、金、电石灰岩、制碱灰岩、水泥灰岩、饰面用大理岩、石膏、陶瓷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砖瓦粘土、建筑石料、建筑用砂等。遍布四乡八壑,品位高,易开发,是宁夏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其中石膏储量约70亿吨,居全国第二位;黏土储量约50多亿吨,硅石储量约1亿吨,特别是煤炭储量较大,约12亿吨,品位和地质成矿条件较好,分布面积近200平方千米,属低灰、低硫、低磷,高密度、高发热度优质无烟煤。

人口民族

人口

2016年,中卫市总户数39.20万户,户籍总人口121.42万人,其中:男性62.20万人,女性59.22万人。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115.38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1.2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9.9 %,比2015年末提高0.8%。全年出生人口1.68万人,出生率14.56‰;死亡人口0.54万人,死亡率4.72‰;自然增长率9.84‰。

民族

2010年,中卫市有汉族回族满族蒙古族壮族苗族瑶族土家族朝鲜族藏族彝族裕固族维吾尔族侗族锡伯族布依族土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18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40.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34.52%,蒙、满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274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4%。海原县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回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9.16%,是全区人口第三大县。 [16] 2016年,中卫市回族人口40.3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35.0%。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