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图书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东平县图书馆创建于1978年,1980年开馆,1999年搬迁至齐鲁商厦办公,2011年新馆(万里图书馆)开馆建设,2013年4月新馆开馆运行,2013年10月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馆“。新馆建筑面积6900余平方米,馆藏图书32万余册,其中地方文献近万册,报纸、期刊[1]累计1800余种,音像制品3000余种。馆内设有特藏书库、中控机房、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音像制品室等,共有860个座席。
目录
基本介绍
东平县图书馆创建于1978年,1980年开馆,1999年搬迁至齐鲁商厦办公,2011年新馆(万里图书馆)开馆建设,2013年4月新馆开馆运行,2013年10月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馆“。
新馆建筑面积6900余平方米,馆藏图书32万余册,其中地方文献近万册,报纸、期刊累计1800余种,音像制品3000余种。馆内设有阅览室、儿童书库及阅览室、国学经典阅览室、传统文化体验区、地方文献书库、特藏书库、中控机房、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音像制品室等,共有860个座席。
2011年开始,东平县图书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双休日、节假日不休,同时广泛举办各类讲座、培训、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收藏文献、传播知识、信息化服务、社会教育[2]等职能。
单位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西首(文化发展中心大楼)
展厅展馆
办公室
一、协助馆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及馆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检查落实工作。
二、负责会议筹备、馆内外联系及来宾接待工作。
三、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馆消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馆易耗品、设备的购置、维护、保管和财产清查工作。
综合借阅室
一、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二、负责本馆借书证的办理、验证、挂失、退换等工作,挂失、退换要遵守相关规定。
二、负责图书的借还、上架、整架等管理工作,还回的图书要认真检查,及时修补图书、图书上架要及时准确。
三、做好图书的宣传与推介工作,热心解答读者咨询对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读者,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严禁与读者争吵。
四、负责各流通服务点的辅导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流通服务点的情况。
五、对读者赔偿的书籍及时送交采编部加工,交接手续完备。
采编部
采编部是图书馆基础业务部门之一,是图书馆工作的源头。采编部主要负责整个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料的采访、加工、编目工作,具体可分为采访、编目两个部分。
一、采访工作主要是根据东平县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读者的需求、馆藏合理化和每年的购书专项经费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二、编目工作主要是对验收后的合格图书进行加工、分类,将图书做成标准的MARC数据格式输入数目数据库。
采编工作是图书馆图书收藏、阅览和流通工作基础和保障。
借阅规则
一、 读者持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办理借书手续。
二、室内图书由读者自行取阅。读者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代替原书的位置,以维护图书的排列顺序,切勿乱拿乱放。图书选好后,请连同代书板送回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
四、图书经办理外借登记后,请读者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五、请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勾画、污损、撕页、调换等。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图书价格30%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图书,赔偿同样图书或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发现偷窃行为者,吊销借书证,并按图书价格3倍处罚。
六、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归还,可到馆或电话续借一次。否则,按每日每册0.10元罚款。
七、凡进入本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带宠物入室,不得大声喧哗。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乱扔杂物。
八、为保证公共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严禁吸烟。
九、遵守图书馆的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欢迎读者对本室工作提出建议,敬谢合作。
入馆须知
成年读者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 读者持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办理借书手续。
二、室内图书由读者自行取阅。读者选书时,请维护图书的排列顺序,切勿乱拿乱放。图书选好后,需至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
三、图书经办理外借登记后,请读者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四、请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勾画、污损、撕页、调换等。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图书价格30%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图书,赔偿同样图书或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发现偷窃行为者,注销借书证,并按图书价格3倍处罚。
六、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归还,可到馆或电话续借一次。否则,按相应规则进行处罚。
七、凡进入本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带宠物入室,不得大声喧哗。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乱扔杂物。
八、为保证公共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严禁吸烟。
九、遵守图书馆的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欢迎读者对本室工作提出建议,敬谢合作。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 负责本馆电子阅览室所配多媒体电脑系统和电子文献的管理、维护和开放。对有故障的机器,应及时报修。
二、本阅览室内的机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三、监督读者,不得在室内吸烟、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工作的活动。
四、管理人员在离开本室时,应关好门窗;下班时,必须检查机器、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管理人员应对读者进行认真的管理。负责发放上网卡、检查机器、指导读者使用机器。
六、管理人员因工作调整,调离本阅览室时,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地方文献室工作制度
一. 特藏阅览室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阅览室要清洁整齐,安静美观,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食物。
三.凡是本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一律不得外借。
四.本室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按时开馆,不迟到不早退。
五.特藏室内的书刊,读者可以自由取阅,每次阅读只限一册,看完后归放原处,并谢绝带包者入内。
六.做好闭馆后的统计工作。
七.检查门窗,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地方文献库管理制度
一、接收新书入库,应签章验收后立即做好本库藏书统计,并由送书和收书双方经办人签字。
二、地方文献供馆内查阅、概不外借,特殊需要须经馆领导批准、签字方能借出。
三、书库管理人员根据读者送交的索书条及时为读者取书。读者阅览后,归库书刊应当天上架归位。
四、书刊在流通中如出现散装和破损,应立即送交装订和修补;发现书标脱落应及时补贴:发现错号应及时通知编目部门改正。
五、每月进行一次局部顺架及处理错乱架工作。对报销(丢失、损坏、调拨、剔旧)书刊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湿等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时更换、投放防虫药品。发现书刊虫害、霉变要及时处理。经常进行擦架、清扫、除尘,保持藏书和库内环境的清洁卫生,下班后必须关闭门窗、经常检查电源安全情况。
七、负责确保藏书安全。非本库人员谢绝入库。不得带包入库、不准私自携书刊出库,严禁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书库、严禁在书库内吃零食。如若违反,一律不予聘用。
八、做好入藏书籍的动态统计及年终累计工作,要求统计准确、及时。
国学经典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国学经典阅览室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阅览室要清洁整齐,安静美观,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食物。
三、凡是本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一律不得外借。
四、本室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按时开馆,不迟到不早退。
五、本室的书刊,读者可以自由取阅,每次阅读只限一册,看完后归放原处,并谢绝带包者入内。
六、做好闭馆后的统计工作。
七、检查门窗,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负责阅览室的建设、管理和借阅工作。
二、负责期刊的提选、征订、验收、分配及整理装订、财产登记和典藏、移交工作。
三、维护阅览室秩序,对各种违纪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四、 按时打扫卫生。使用图书馆文明、规范用语,服务热情周到。
五、 负责阅览室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种文献丢失损坏,保持各类期刊、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
六、做好文献的宣传、推荐和咨询工作,及时更旧换新。
七、做好阅览室统计工作,要求对入藏报刊资料的动态统计及年终累计工作准确、及时。
八、完成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少儿阅览室管理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服务的意识,热情接待每一位读者。
2、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做到“三不”与“三要”(“三不”:不串岗、不闲谈、不私藏书刊;“三要”:解答提问要热心、读者有难要关心、处理违规要耐心)。
3、回答读者提问要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4、做好导读工作,定期向读者推荐专题书目。
5、书刊购置做到精选博采,分类编目做到规范正确。
6、新到报刊、书籍及时登记、编目、上架;开架书库保持整齐,图书损坏及时修补。
7、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做到窗明架亮。
8、定时检查设备,严禁明火进入室内,确保安全。
服务公约
公共图书馆是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图书馆的工作需要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与配合,保护文献资料,维护阅览环境,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一位读者应尽的义务。因此,请每一位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读者进入馆内各阅览室须出示图书借阅证,并配合验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妥善保管借阅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3、文献外借期限一律为3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
4、借阅书刊时请认真检查所借书刊,如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可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做相关处理。
5、读者不慎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馆藏图书、报刊及电子资料,按照《东平县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文献赔偿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读者如需复查馆藏文献资料,必须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馆内指定场所复制。
7、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复制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责任自负。
8、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其他信息
服务公约
公共图书馆是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图书馆的工作需要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与配合,保护文献资料,维护阅览环境,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一位读者应尽的义务。因此,请每一位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读者进入馆内各阅览室须出示图书借阅证,并配合验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妥善保管借阅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3、文献外借期限一律为3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
4、借阅书刊时请认真检查所借书刊,如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可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做相关处理。
5、读者不慎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馆藏图书、报刊及电子资料,按照《东平县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文献赔偿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读者如需复查馆藏文献资料,必须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馆内指定场所复制。
7、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复制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责任自负。
8、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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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期刊基本常识,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8-06-21
- ↑ 【科普文】带你了解社会教育包含哪些方面?有哪些特点?,搜狐,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