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旅遊組織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世界旅遊組織 |
中文名稱: 世界旅遊組織 簡稱: UNWTO 成立時間: 1975年1月2日 總部: 西班牙馬德里 地位: 聯合國專門機構 |
世界旅遊組織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縮寫:UNWTO) 是聯合國系統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是旅遊領域的領導性國際組織。最早由國際官方旅遊宣傳組織聯盟(IUOTPO)發展而來。2003年11月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158個正式會員國和6個聯繫成員 。其宗旨是促進和發展旅遊事業,使之有利於經濟發展、國際間相互了解、和平與繁榮。總部設在西班牙馬德里。
世界旅遊組織發布的年度統計數據顯示,中國2015年全年出境遊人次已達1.2億,2016年春節出境遊人次預計將達近600萬,中國繼續坐穩最大出境遊客來源國的寶座。[1]
歷史
1898年設立旅遊協會的國際聯盟。
1919年改稱國際旅遊同盟。
1925年5月4日至9日在荷蘭海牙召開了國際官方旅遊協會大會。
1934年在海牙正式成立國際官方旅遊宣傳組織聯盟。
1946年10月1日至4日在倫敦召開了首屆國家旅遊組織國際大會。
1947年10月在巴黎舉行的第二屆國家旅遊組織國際大會上,決定正式成立官方旅遊組織國際聯盟,成為聯合國附屬機構,其總部設在倫敦。
1951年總部遷至日內瓦。
1969年聯合國大會批准將其改為政府間組織。
1975年1月2日正式改用現名,總部設在西班牙馬德里。
1977年,經聯合國大會和世界旅遊組織大會批准,世界旅遊組織和聯合國建立了聯繫。
1976年成為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旅遊方面的一個執行機構,並在此身份下在全球實施了它所資助的大部分旅遊項目。
1996年,世界旅遊組織參加了聯合國雇員統一養老基金。
2003年11月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
宗旨
促進和發展旅遊事業,使之有利於經濟發展、國際間相互了解、和平與繁榮以及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信仰、尊重人權和人的基本自由,並強調在貫徹這一宗旨時要特別注意發展中國家在旅遊事業方面的利益。
組織機構
世界旅遊組織的組織機構包括全體大會、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及地區委員會。
全體大會
全體大會(Assembly)為最高權力機構,每兩年召開一次,批准預算和工作方案,審議該組織重大問題。大會有正式成員和聯繫會員組成。附屬會員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以觀察員身份參加。 大會職能包括:選舉主席和副主席;選舉執行委員會成員;根據執行委員會建議任秘書長;選舉監察員;制定預算和財務管理條例。制定組織管理總方針、總體工作規劃;制定秘書處的人事條例;審查和批准組織及機構活動的工作報告;通過接受組織新成員建議;圍繞組織活動提出簽訂各種國際協議的建議。
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uncil)下設五個委員會:計劃和協調技術委員會、預算和財政委員會、環境保護委員會、簡化手續委員會、旅遊安全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一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成員數量為該組織成員國總數的1/5。成員由地區委員會推選,執委會提名,大會通過。2011年執行委員會成員為32個國家。聯繫成員及附屬成員委員會可各推選一位代表參加執行委員會的工作,但無投票權。
秘書處
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秘書長(Secretary-General)是世界旅遊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由執委會推薦,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兩次 。2009年10月5日,塔利布·瑞法依當選秘書長,並於2013年獲連任至2017年。
地區委員會
地區委員會系非常設機構,負責協調、組織本地區的研討會、工作項目和地區性活動。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共有非洲、美洲、東亞和太平洋、南亞、歐洲和中東6個地區委員會。
觀測點
世界旅遊組織在中國設立有數個觀測點,分別在四川成都、廣西桂林陽朔、安徽黃山、湖南張家界、新疆喀納斯、河南(焦作-雲台山、洛陽-龍門石窟)、雲南西雙版納、江蘇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