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1]。
組織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劃[2];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劃。
2、負責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
3、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經營行為和競爭秩序,查處旅遊市場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虛假宣傳行為和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4、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和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絡體系建設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6、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登記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7、負責全省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和馳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
8、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實施市場監測、預警,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9、負責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計劃財務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10、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11、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視頻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海南省概況 ,中國網,2009-12-14
-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 92 號 ,中國政府網,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