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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悟净
使用武器-降妖宝杖
降妖宝杖 - 一头为月牙铲,另一头为半月铲,握的柄是吴刚砍下的树枝,重五千零四十八斤。
他是唐僧在流沙河收的徒弟。原是天庭中的卷帘大将,失手打碎琉璃盏被贬下凡,盘踞在流沙河,吃人为业,项下挂著九个骷髅。
成为唐僧徒弟之后与师傅、师兄孙悟空、猪八戒以及白龙马一起赴西天取经,经九九八十一难后,功德圆满,被封为金身罗汉。
《西游记》第二十二回
沙僧皈依之后,遵照菩萨的指令,取下脖子上挂的九个骷髅,用绳子一穿,又把观音菩萨的红葫芦拴在当中,放在河里,骷髅和红葫芦立刻变成一只小船,将唐僧等人载过。
康保成说,沙和尚项上的骷髅,不是普通的骷髅,它本是得道高僧(唐僧)的头骨。
在佛教密宗中,金刚、明王、护法神等神佛造像大都有骷髅装饰品,有的戴骷髅冠,有的身戴骷髅璎珞(项链)。例如,怖畏金刚身佩50颗鲜人头,遍体挂人骨珠串。据说佩戴人骨、骷髅一方面象征世事无常,另一方面象征战胜恶魔和死亡。
沙僧脖颈上戴的项链
在西游记吴承恩的小说中,沙僧脖颈上起初戴的并不是什么念珠,而是用九颗人头骷髅穿起来的项链。 沙和尚项下挂著的骷髅,是他生吃活人的见证,这在小说中交代得清清楚楚。第八回,沙和尚被观音菩萨降伏,情愿皈依正果,主动讲道:“我在此间吃人无数,向来有几次取经人来,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头,抛落流沙,竟沉水底。”
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的说法,沙僧的原型深沙脖子上那串骷髅是三藏法师的前身,据说唐僧曾两度被深沙神吃掉。在元人《西游记》杂剧中,深沙已变成沙和尚,他脖项上挂著九个骷髅头,据说唐僧“九世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1]
如此说来,将骷髅头挂在项上原本并不是菩萨的发明,而是沙僧炫耀战功的资本。
性格刻划最不成功的人物
鲁迅认为沙僧的原型来自《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陈寅恪认为沙和尚这一形象,当来自《慈恩法师传》(《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该传记实际又受到《波罗密心经》的影响,“沙和尚是师徒四个人中性格刻划最不成功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