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简称沈师,位于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沈阳师范大学。
截止至2018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1228282.7平方米,建筑面积942220.78平方米。学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19293人,硕士研究生2917人,长短期留学生1029人。
目录
办学条件
院系设置
截至2017年5月,学校下设27个二级学院、74个本科专业[2]。
学科建设
截至2018年,学校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2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层次学科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2个、培育学科6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
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学)、应用心理、艺术、体育、翻译(英语口译、英语笔译)、社会工作、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师资力量。
截至2017年5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452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0人、教授200余名、副教授500余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4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23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若干人;有省级创新团队6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
教学建设
截至2017年5月,学校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优势专业5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卓越幼儿教师培训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各类精品课程4门、省级各类精品课程79门。
视频
沈阳师范大学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重点研究基地展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 ,搜狐,2017-06-22
- ↑ 2019年沈阳师范大学专业介绍,中华网考试,201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