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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銀行(日語:日本銀行/にっぽんぎんこう Nippon ginkō */?),簡稱日銀(日語:日銀/にちぎん Nichigin */?),是日本的中央銀行,依據日本銀行法(日語:日本銀行法)為財務省主管的認可法人(日語:認可法人)。
歷史
根據日本銀行法,日本銀行是獨立於日本政府運作的法人,類似於股份公司。資本金為1億日元,其中5,500萬日元由日本政府出資。相當於股票的「出資證券」已在日本JASDAQ市場上市(東證JQ:8301)。與一般股票不同的是,沒有股東大會和決議權,分紅也限制在「5%」以內。
行長是日本銀行的代表者。現任行長黑田東彥[1]於2013年3月20日上任。
簡介
日本銀行的資源優勢包括規模較大、融資成本低、客戶關係穩定以及日本政府保護等,抓住時機,全面出擊,實現超常規增長。長期以來,日本國內市場開放度不高,監管政策嚴格,政府對銀行提供隱性保護,銀行破產率低,同時銀行與企業相互持股,股權相對穩定,股價波動不大,銀行缺乏市場競爭創新的壓力和動力,國際競爭力不足,但是,由於當時經濟環境大好,日本銀行全球化擴張擁有豐富的資源優勢。
發展歷程
1882年6月-頒布日本銀行條例
1882年10月10日-開業
1942年2月-頒布日本銀行法(昭和17年法律第67號,以下稱「舊法」)
1942年5月1日-根據舊法施行法人改組
1949年5月-在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同年6月,分別在大阪證券交易所和名古屋證券交易所上市。
1960年5月-在東交所,大交所和名交所的上市廢除。
1963年-登錄於日本加斯達克證券交易所。
1997年6月18日-重新制訂日本銀行法(平成9年法律89號,以下稱「新法」)
1998年4月1日-新法施行
職能
日本銀行根據日本銀行法執行以下職能:
- 執行金融政策
- 作為政府的銀行的同時,擔任「最後的貸款者」這個銀行的銀行的角色
- 執行與各國中央銀行和公共機關之間的國際關係業務(包括介入外匯市場)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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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黑田東彥 日本銀行行長簡歷,走進日本,2013-4-3
- ↑ 日本銀行根據日本銀行法執行什麼職責?,新浪博客,20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