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省農業農村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加掛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1]

中共廣東省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組織開展「三農」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省委農辦同時作為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設置省委農辦秘書處(省扶貧辦秘書處),負責處理省委農辦、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省農業農村廳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省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省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目錄

主要職責=

省農業農村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全省扶貧開發、省外東西部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工作。牽頭起草扶貧開發、東西部扶貧協作、老區建設的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2]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全省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省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相關視頻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領導到五華調研工作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扎紮實實推進鄉村振興各項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