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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村竹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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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村竹治(かわむら たけじ,1871年7月17日-1955年9月8日),号亚洲,日本江刺县鹿角郡花轮村(今秋田县鹿角市)人,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社长、台湾总督、司法大臣。[1]
生平
日本帝国秋田县人。1897年7月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后随即任内务省文官,同年11月高等文官考试合格,分发为递信省事务官,而后曾担任过东京邮便电信学校教授、长崎邮便电信局长、横滨邮便局长、大阪邮便局长,1908年4月成为内务省书记官,同年12月时改任内务省参事官、大臣官房台湾课长。
1909年10月由台湾民政长官大岛久满次从内务大臣官房台湾课课长陆续拔擢至台湾总督府内务局长(佐久间左马太总督时代)。1910年3月担任总督府参事官与司狱官练习所所长,9月因阿里山森林官营事业渎职一事与大岛久满次同时去职。
之后,他于1911年任和歌山县知事、1914年任香川县知事、1917年任青森县知事、1918年任内务省警保局长、1921年内阁拓殖局长官、1922年任6月内务次官、1922年10月24日任南满洲铁道社长等,属政友会系。1922年6月起至1947年5月任敕选贵族院议员。1928年6月15日为第12任台湾总督。
任内大事:桃园大圳开工;宜兰大浊水溪治水工事动工;日月潭电力事业再建资金筹款虽顺,但受总督交接影响而停工;设置高等警察,以取缔过激思想,1928年12月4日台湾革命青年团林文腾等11人以违反治安维持法被判刑;恢复台湾总督府史料编纂会,其后完成《台湾史料稿本》等重要资料;1929年7月间由于立宪民政党滨口雄幸内阁成立而被迫卸任。
1932年(昭和7年)任2个月的犬养内阁的司法大臣,之后脱离政治圈。五一五事件后依愿免官。之后、就任其夫人文子经营的川村女学院(现在的川村学园)顾问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