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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给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2]。
(七)负责办理市以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议案、建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起草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九)负责全市国防教育规划的具体实施,全面掌握国防教育情况,并适时进行检查指导。
(十)负责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的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分析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等事项。
(十一)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拟定全市应急管理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协助市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协助处理各县、特区、区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三)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对外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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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六盘水市任免19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搜狐,2019-01-27
-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全文,法律图书馆, 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