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
五口通商指清朝政府将五个沿海城市——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根据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定辟为通商口岸。后又制定《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进一步规定通商相关事宜。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国等也订立条约取得同样的权利,即《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五口通商以前,清朝政府只有广州一地允许有限的一口通商,广州亦比一口有限通商后繁荣而且贸易量大增,五大商埠则成为中国由清末到中共建政初期中国和西方主要贸易而且是中国最繁荣的城市。大量的商贸往来使五大商埠非常繁盛,与内陆以农立国重视农业的城市在经济上有很大的差距,西方各国的学术、科技、政治制度思想、经济、文化开始由五口通商城市漫漫传入中国。而五口通商亦带动了广东广州一带、福建沿海以及江南的发展,而且接触现代化科技,部分清史学家认为五口通商为中国满清屈辱史的开端,但很多近代史学家认为五口通商是近代中国真正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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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背景
《南京条约》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条约要求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该五个口岸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八月二十九日,中、英《南京条约》签订,被辟为通商口岸,实行自由贸易。史称五口通商[1]。实际作用是打开中国大门,使中国成为西方列强的商品倾销地,并逐渐改变中国原有的经济结构。五口通商开创了帝国主义强迫中国开港的先例。
1843年10月8日,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公使璞鼎查在广东虎门签订《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虎门条约》原称中英《五口通商附贴善后条款》,又称《善后事宜清册附粘和约》。共13款,附有《小船定例》3款。主要内容:一、片面最惠国待遇,中国“有新恩施及各国,应准英人一体均沾”。二、准许英人在五口租地造屋,永久居住。后来英国据此加以典解,于1845年在上海强迫清政府划定“租界”,各国相继效法,纷纷在通商口岸建立侵略据点。
同一天,英国又强迫清政府在虎门正式订立了已先于7月22日公布实施的《五口通商章程》,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其主要内容是:一、明文规定了统一的五分税率,即肯定了无论何种货物,一律值百抽五。二、领事裁判权规定“英人华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中国独立自主的司法主权受到严重损害。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美国代表顾盛在澳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五条: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中国变更关税,需与美国领事商议;扩大领事裁判权。此后中法黄埔条约和中美望厦条约都沿用了上述内容。
实施内容
1843年7月22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香港公布实施[2]。章程是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主要内容: 一、税则。规定绝大部分货物的价格和缴纳关税的金额,税率大约百分之五。二、领事裁判权。规定“倘遇有(中英两国人)交涉词讼,……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这样,中国司法主权开始丧失。中国海关开始失去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章程》公布后,27日,广州开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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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南京条约签订时间和地点 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和原文,历史上的今天,2017-7-18
- ↑ 1843年7月22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香港实施,搜狐新闻, 200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