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關係
歷史
早至17至18世紀時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人已經在廣州及台灣西部設立貿易港。 1622年,荷蘭軍入佛堂門,新安縣知縣陶學修率領軍民,荷蘭軍退。 中國明朝在1622至1624年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生爭執,而明朝軍隊在澎湖縣擊退了荷蘭人。在1633年,鄭芝龍率領軍隊在崇禎明荷海戰再次打敗荷蘭人。清廷與荷蘭曾於17世紀中期組成「清荷聯軍」以試圖對抗明鄭政權。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向荷蘭派駐外交代表。1913年10月6日,荷蘭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北洋政府。1950年3月27日,荷蘭與中華民國斷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荷蘭於1954年11月19日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1972年5月18日升格為大使級關係。此後,雙方關係起伏發展。1981年5月11日,因荷政府批准荷公司售與中華民國潛艇,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1984年2月1日,中荷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1989年,荷蘭隨同歐共體對中國實施制裁,兩國關係受到較大影響。1990年10月後,中荷關係逐漸改善。1997年4月,中荷關係因人權問題再次受到影響。
1997年底,荷改變在涉華人權問題上的立場,中荷關係再度恢復。近年來,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兩國關係保持穩定發展。中荷兩國已建立開放務實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2014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首次到荷蘭訪問,受到廣泛關注[1]。
經貿關係
荷蘭運至中國大陸的貨品包括石油產品、機械、交通工具、食品、高科技產品及化石燃料等。 中國大陸運至荷蘭的貨品有電腦、電子產品、玩具及衣物。從2003年起,荷蘭連續11年保持中國在歐盟第二大貿易夥伴(2014年降至第三),連續12年成為中國在歐盟的第二大出口市場。2014年,雙邊貿易額742.8億美元,同比增長5.9%,其中中方進口93.5億美元,下降4.9%;出口649.3億美元,增長7.7%。自1980年以來中國對荷貿易一直順差,但對荷出口70%都屬轉口貿易,50%以上屬於加工貿易。
截至2014年,荷蘭對華投資項目2957個,實際投入147.4億美元。其中2014年,荷蘭對華投資項目122個,實際投入6.39億美元。截至2014年底,中方對荷投資共103.43億美元,其中2014年非金融類直接投資71.9億美元,同比增長18倍。目前,共有400多家中資企業在荷設立運營機構。
文化關係
中荷簽有文化合作協定(1980年),雙方文化交流活躍。2005年和2009年,中國在荷先後成功舉辦阿姆斯特丹中國節和中國電影展。「歡樂春節」系列活動連續9年在荷蘭舉行。荷蘭阿姆斯特丹皇家音樂廳管弦樂團等著名文藝團組多次來華演出。
中國系荷蘭3個優先發展教育合作的國家之一。2013年,中國赴荷留學人員總數為2176人,截至2013年底,共有9321名中國留學生在荷蘭學習。2013年全年在華學習的荷蘭學生為1808人,其中64人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現已有20多所荷蘭高等院校與中國有關高校建立了長期校際交流關係,主要有: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和北京大學;代爾夫特理工大學和清華大學等。2005年5月兩國政府簽訂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及入學的協議(2006年6月生效)。中國在萊頓大學海牙分校和格羅寧根大學各設有一所孔子學院。
荷蘭是最早同中國開展戰略性和長期性科研合作的西方國家之一。1999年,中荷簽署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2001年,兩國科技部門簽署科學合作與交流諒解備忘錄,並於2011年續簽,其中合作內容包括科技合作交流、聯合研究項目合作計劃等,合作領域涉及環境、新材料、新能源、醫學等方面。2012年,雙方簽署關於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旨在促進兩國科研機構、大學、企業間的產學研創新合作。
軍事關係
1978年中國在荷蘭設立武官處,中荷兩軍開始建立聯繫。1995年,荷蘭海軍「內斯」號和「加倫」號導彈護衛艦對上海進行非正式訪問,兩軍交往由此增多。2006年10月,荷在華設立武官處並派駐首任武官。2015年1月底,中國海軍第十八批護航編隊訪問荷蘭鹿特丹港[2],系兩國建交以來中國海軍艦隊首次訪荷。目前,兩國軍事交流與合作開展順利。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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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習近平抵達荷蘭訪問並出席海牙核安全峰會,新華網,2014-3-22
- ↑ 中國海軍第十八批護航編隊訪問荷蘭,海洋財富網,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