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癌
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简称鳞状细胞癌,为第2个最常见的皮肤恶性肿瘤,起源于皮肤表皮及其附属器(毛囊漏斗、皮脂腺导管、末端汗管) 角质形成细胞,好发于头皮、面部、颈和手背等暴露部位。早期即可呈溃疡,又常继发于慢性溃疡或慢性窦道开口,或瘢痕部的溃疡经久不愈而癌变。临床可呈菜花状,边缘隆起不规则,底部不平,易出血,常伴感染致恶臭。可有局部浸润及区域淋巴结转移。在下肢者常伴骨髓炎或骨膜炎。 中医“翻花疮”与之类似,如。诸病源候论?记载:“翻花疮者,初生如饭粒,其头破则出血, 便生恶肉,渐大有根,脓汁出,肉反散如花状。”中医认为,系脾失健运,湿痰内生,与风毒相搏,致使气血凝结,阻隔经络而发病,或应肝郁气滞,郁久化火,耗伤阴血,血燥肌肤失养所致。[1]
目录
症状体征
本病多发生于平均年龄60岁的老年人,好发部位为颜面、耳部、下唇和手背等曝光部皮肤,亦见于口腔黏膜、唇部、舌部及外阴等部位。早期鳞癌和基癌无明显差别,但鳞癌多继发于原有皮损处如瘢痕、慢性溃疡、砷剂角化病和X射线角化病等。
临床表现
早期皮损常呈小而硬的淡红色结节,边界不清,表面光滑,但常演变为疣状或乳头瘤状,有时表面有鳞屑。肿瘤进行性增大,进一步侵犯其下方组织,包括肌和骨并同定于其上。
根据肿瘤发展的快慢,肿瘤中央迟早会发生溃疡,发展迅速的肿瘤直径达到1~2cm大小之前就发生溃疡,溃疡表面呈颗粒状,有坏死组织,易出血,溃疡边缘宽而高起呈菜花状,性质坚硬,伴恶臭。发生于口唇的鳞癌90%发生于下唇(图3),常为单个结节溃疡性皮损,较皮肤鳞癌发展迅速,预后差。一般来讲继发于放射性皮炎、焦油性角化病、瘢痕、溃疡、窦道者,其转移远较日光损伤,如日光性角化病为高;发生于口唇、阴茎、女阴者亦易于转移。
原发性鳞癌少见,早期为一小的丘疹,结节状或呈疣状突起,淡红色,表面粗糙,生长迅速易破溃并向周围浸润,多见于头顶部。继发性鳞癌多见,常在原有头皮的慢性溃疡、瘢痕等损害基础上癌变所致。[2]
临床分型
根据临床形态,通常有两型:
病理分类
根据国际TNM(tumor,lymphnode metastasis)分类,鳞癌可分为:
- T 肉眼所见原发病灶
- Tis 上皮内癌
- T0 初发肿瘤
- T1 肿瘤最大直径为2cm以下
- T2 肿瘤最大直径为2cm以上,5 cm以下(浸润至真皮浅层)
- T3 肿瘤最大直径为5cm以上(浸润至皮肤深层)
- T4 肿瘤侵犯其他组织(软骨、肌肉和骨骼)
- N 肉眼所见淋巴结转移
- N0 未扪及淋巴结
- N1 扪及同侧所属淋巴结
- N2 扪及两侧淋巴结,同侧淋巴结固定
- N3 扪及两侧淋巴结,对侧淋巴结固定
- M 有无远处转移
- M0 无远处转移
- M1 有远处转移
上述分类中,T1~T4处于N0M0者很少引起死亡。反之,处于N1 M1者则预后不良。
检查方法
实验室检查
无特殊异常表现。
其他辅助检查:
组织病理检查肿瘤由不规则表皮细胞团块构成,向真皮增生。瘤团由不同比例的正常鳞状细胞和非典型(间变)鳞状细胞构成。非典型鳞状细胞大小和形状不一,核增生,染色深,出现非典型性核丝分裂,细胞间桥消失,出现个别细胞角化不良和角珠形成(瘤细胞作同心圆排列,自周围逐渐向中心处不完全或完全角化)。肿瘤恶性程度愈高则细胞分化程度越低,角珠形成愈少,细胞间桥愈少,真皮内炎症反应较轻,反之则细胞分化较高,细胞间桥存在,角珠较多,真皮炎症反应重。[3]
并发症
随着肿瘤的发展,可能并发软骨、肌肉、骨骼等部位损害,并可转移至淋巴结。
预后
与鳞状细胞癌的分化程度、发生部位、病程、治疗方法及患者全身状况有关。如果肿瘤分化较好,并且早期彻底切除,则预后尚好。如果分化不好,或已发生转移,则预后不良。发生于口唇的鳞癌90%发生于下唇,常为单个结节溃疡性皮损,较皮肤鳞癌发展迅速,预后差。
发病机制
组织病理所见
癌细胞大致有以下三种:
- 已分化的棘细胞:与正常棘细胞不同,瘤细胞体积较大,呈多边形、短梭形或不规则形,胞浆丰富,有细胞间桥,伊红染色,不均匀。若内含糖原,细胞透明呈空泡状;胞核大小及染色深浅不一,有多核、巨核和较多核分裂象。
- 角化细胞:单个或簇集成团,癌细胞团块的中央出现角化珠,由同心层状排列(如洋葱状)的角化物质构成。胞核较大、深染,胞浆深红,示嗜酸性,完全或不完全角化。此为鳞状细胞癌的特征性的结构。
- 未分化或低分化梭形细胞:细胞体积较小胞浆少;胞核深染,细胞间无网状纤维。
上述几种癌细胞常相互混杂,排列成乳头状、巢状、条带状或假腺样结构。
鳞癌一般分化较好
高分化的鳞癌约占75%,癌细胞呈乳头状,巢状、条索状或腺样结构,可浸润至真皮层或皮下组织,按癌细胞分化程度分4级:
- Ⅰ级:分化成熟的鳞癌,具有细胞间桥和癌珠。癌珠为鳞癌特征性结构,是由同心性排列的角癌细胞组成。
- Ⅱ级:以棘细胞为主要成分,并具有明显的异形性,包括癌细胞体增大,核大小不等,染色深浅不一,核分裂多见,癌珠少,且其中央有角化不全。
- Ⅲ级:细胞分化差,皮表层大部分细胞排列紊乱,细胞体积增大,核大异形明显,核分裂多见,无癌珠,但有个别细胞呈角化不良,病变在表皮内呈辐射状扩展,浸润真皮较晚。
- Ⅳ级:为未分化型,无棘细胞,无细胞间桥和癌珠,癌细小呈梭形,核细长染色深,并有坏死和假腺样结构,少数呈鳞状细胞和角化细胞,可作为诊断依据。
Broders分类
根据未分化细胞在癌细胞中所占的百分比,侵袭性鳞状细胞癌分为四级。
- Ⅰ级:瘤组织不超过汗腺的水平,未分化细胞<25%,角珠较多。
- Ⅱ级:未分化细胞<50%,只有少数角珠,角珠中心角化细胞较少,非典型细胞稍多,癌细胞团界限不清。
- Ⅲ级:未分化细胞<75%,无角珠,可见较大的角化不良细胞,胞浆深红、核深染,核分裂象多且不典型;
- Ⅳ级:未分化细胞>75%,无角化,肿瘤细胞不典型,无细胞间桥,诊断较困难。
未分化细胞所占比例越大,恶性程度越高,除此之外,侵袭的深度也是估计恶性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低度恶性的鳞状细胞癌中,罕见癌细胞侵入到汗腺以下的组织。[4]
按Broders分类,鳞状细胞癌大多为分化较高的Ⅰ或Ⅱ级,分化低的Ⅲ或Ⅳ级少见。
预防护理
去除致病因子和诱因是预防本病的关键。平时注意避免过度日晒和紫外线、X线照射,及频繁接触砷、沥青等化学物质。对长期不愈的慢性溃疡或黏膜白斑等要积极治疗并定期检查,有助于防止鳞状细胞癌的发生。
Stem等建议在18岁以后必须经常地应用日光保护因子(如遮光剂)来保护皮肤,这样皮肤癌的发生率可减少28%。可见防晒在防止皮肤癌的发病上占重要地位。在今后环境污染,大气臭氧层破坏,地球表面接受更强烈的日光照晒的情况下预防皮肤癌,防晒霜将起更重要的作用。
病理病因
自从1775年Percival pott首次报道扫烟囱工人因接触煤烟发生阴囊鳞癌以来,鳞癌的发病机制为人们所注意,许多致病因子均可诱发鳞状细胞癌,主要为紫外线长期照射,其次为放射线损伤、热损伤、致癌化学物质,如砷、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煤焦油、木馏油、石蜡、蒽、烟草焦油、铬酸盐等与鳞癌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 日光长期暴晒:1948年Blum证明致癌射线是太阳光谱中波长为290~320mm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线侵害人体,导致细胞内DNA损伤和其修复能力的破坏而致皮肤癌。皮肤内的黑色素可以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损伤,这就是白色人种易受紫外线损伤而好发皮肤癌的原因,而他们喜欢日光浴的习惯,也是造成发病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形成臭氧洞,导致过多紫外线照射,可造成皮肤癌患者的增加。
- 放射线过量照射:在慢性皮炎的基础上,如受到过量的放射线照射,亦可使皮肤发生癌变。长期与放射线接触的工作人员,如缺乏保护措施,亦可以诱发皮肤癌症。
- 化学物质刺激:某些化学物质如砷、沥青等可致皮肤鳞癌。与沥青接触的工人皮肤鳞癌的发病数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沥青、煤焦油、石蜡、含有砷剂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别是导致鳞癌。
- 继发于慢性皮肤病变:某些慢性皮肤病,如寻常狼疮、红斑狼疮、黏膜白斑、慢性溃疡或窦道、烧伤瘢痕、射线皮炎、慢性肉芽肿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 人类乳头瘤病毒:人类乳头瘤病毒,特别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为诱发的重要因素。
- 遗传因素:遗传亦为重要的发病因素,某些遗传性皮肤病如色素性干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种鳞癌的发病数比白种人发病率高。国内孙绍谦等1956年报道191例皮肤癌,其中,鳞癌占78.5%,而德国Bosenberg 1953年报道133例皮肤癌中鳞癌仅占15%。着色性干皮病是一种常见的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可导致青壮年时期即发生皮肤癌。
- 癌前期皮肤病:某些癌前期皮肤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线和镭射线性皮炎等均易致鳞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肤病,如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溃疡、慢性窦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红斑狼疮、寻常狼疮、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 瘢痕:各种创伤性瘢痕,尤其烧伤性瘢痕更易发生鳞癌。
疾病诊断
鳞状细胞癌应同良性慢性溃疡和结核性溃疡相鉴别,早期与基底细胞癌相似,应与黑素瘤、角化棘皮瘤、色素痣、放射性溃疡、光照性角化症及其他恶性皮肤肿瘤和肉芽肿等病相鉴别。一般根据临床表现,特别是组织病理检查可以鉴别。
组织病理上应与假癌性增生(pseudocarcinomatous hyperplasia)鉴别。后者见于慢性增生性炎症,组织象颇似一级、二级鳞癌。但鳞状细胞通常分化良好,非典型性如个别细胞角化、核增生染色深则轻微或无。此外,常见白细胞侵入增生的表皮中,使某些表皮细胞崩解,而鳞癌则无此现象。必要时尚需借助多次活检并结合临床鉴别。
用药治疗
早期诊断为治疗成功的关键。治疗应彻底,以免发生转移。可根据肿瘤的大小、组织分化程度、患者年龄和身体状态,选用适当的治疗方案,包括Mohs显微外科、放射疗法、电干燥疗法、光动力疗法、β萝卜素、干扰素和损害内注射氟尿嘧啶、肾上腺素凝胶或博来霉素等。已经转移或晚期患者,可试用顺铂(cisplatin),多柔比星(阿霉素)或博来霉素(bleomycin)治疗。由于鳞状细胞癌有转移性,危及生命,因之治疗必须彻底。治疗方法较多,但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仍以早期手术切除效果较好。
手术治疗
头皮鳞癌宜采用一次手术切除。对于病损较小、分化良好的肿瘤应首选手术切除,一期缝合。病损范围较大者,切后应做皮瓣转移或植皮术。切除时至少应包括周围0.5~1.0cm的正常皮肤,应深达皮下脂肪层或筋膜层,原则是尽可能作广泛根治。未侵及颅骨者,作头皮全层切除,已侵犯颅骨者应切除颅骨并扩大到正常颅骨1cm,若已累及板障和内板,则切除范围还应更大些。缺损颅骨范围不大者,一般不作修补。头皮作松解转移皮瓣缝合,缺损较大者作植皮术。切除组织应做病理检查,以明确是否切除干净。如果未发现淋巴结转移,一般不做预防性淋巴结切除。此法能较彻底地一次切除癌肿,创面愈合快。缺点是,对发生在暴露部位或较大的癌肿经切除后,瘢痕常会影响美容和功能。晚期鳞癌,有较深浸润或已发现有淋巴转移时,除广泛彻底切除局部病灶外,还需作区域性淋巴清扫术。手术前后还应考虑采用全身性化疗,或区域性灌注法化疗。
淋巴结清扫
鳞癌手术切除后的选择性区域淋巴结清扫术(ERND)很难决定。如下唇部鳞癌,在扪出有淋巴结组,和未能扪出淋巴结而进行预防性清扫组比较时,二组无显著区别。故此,预防性清扫不是最必需的选择,而应依据患者的年龄、癌的发生部位、浸润程度和癌细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决策。
放射治疗
凡不适宜手术或有手术禁忌者,可选用X线或镭γ线治疗。适用于年老体弱者、手术禁忌证者、发生在瘢痕组织上或血液供给不足部位的癌肿、少结缔组织 (如外耳、手指等) 部位的癌肿,或癌已侵犯软骨或骨骼(如在头皮或耳郭),或转移到淋巴结的癌肿。
- X线治疗:根据病灶大小、深浅来决定剂量与疗程,分区治疗比较安全,大多不影响外观和功能。小于2cm并相当浅的病灶可采用2~3周短疗程的接触分区治疗;直径小于5cm而厚度不超过0.5cm的采用中度X线、2~3周或3~5周的长疗程分区治疗;大于以上面积或超过以上厚度的病灶采用深度X线、3~5周的分区疗法。接触治疗用50kV;中度X线治疗用120~140kV;深度X线治疗用160~180kV。分区治疗按以上条件给予2、3、4Gy,少数为5Gy。总剂量为45~60Gy。
- 镭治疗:同X线治疗。虽较X线治疗操作繁琐,但对某些特殊部位如手背或足部等则有其优越性。
药物化疗
- 局部用药:河南省有以皮癌净为主,中西医综合治疗皮肤癌取得了较好效果的报导。也有外用三氯醋酸、足叶草脂或氟尿嘧啶软膏者,但因其可靠性不易掌握,容易复发。
- 全身用药:肌肉或静脉注射博来霉素(争光霉素),1次/d,每次15mg,总量为600~900mg。对于已有转移的鳞状细胞癌以顺铂、多柔比星(阿霉素)联合治疗效果最好。全身用药反应较大,故作为辅助治疗。
刮除及电干燥术
适用于分化良好、瘤体较小者。治愈率与手术者的经验和技术有关。
冷冻治疗
利用液氮等接触皮损,使瘤组织冻融而发生破坏。本法不用麻醉,操作简便,有报告治愈率可达80%以上。但冷冻后皮损处多发生水肿,愈合较慢。
激光治疗
适用于小而浅表病灶。利用二氧化碳激光束的高温破坏肿瘤组织,仅用于老年体衰,不能接受手术的患者。近年来应用激光和血卟啉衍生物相结合来诊断和治疗鳞癌,取得了较好疗效。它是将此种光敏剂(HpD)注入人体后,借助于一定波长的激光去活化光敏剂,使它产生光动力反应,以达到确定肿瘤部位和消灭癌瘤的目的。
Mohs外科手术
适用于体积较大,部位较深的皮损。复发率低。本法在国外已较广泛采用,但因费时费力,在我国尚未被普遍采用。
中医治则
脾虚型
法宜健脾利湿、软坚化痰。
方药:白术10g、白扁豆10g、怀山药30g、苡仁30g、猪苓15g、僵蚕10g、土茯苓15g、白芥子10g、草河车10g、夏枯草15g、瓜蒌10g、白花蛇舌草15g。大便溏泻加茯苓、党参;有继发感染时加双花炭;肿块坚硬者加牡蛎、丹参;疼痛者加元胡,气虚时加黄芪。亦可用人参健脾丸或散结灵同服。或加服西黄丸,
饮食保健
遵从医嘱,合理膳食,保证营养全面而均衡,饮食宜清淡,不要吃辛辣刺激性食物,具体饮食建议需要根据症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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