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柏
金如柏(1909年-1984年),江西永豐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
1930年,金如柏加入中國工農紅軍,並參加長征。抗日戰爭期間,擔任八路軍120師358旅716團政治處主任、政委。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三旅政委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西南軍區空軍政委、雲南軍區副政委,昆明軍區第二政委,獲少將軍銜。隨後進入中央,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目錄
簡介
(1909—1984)江西省永豐縣人。一九三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三軍政治部收發股股長,中共永豐縣委軍事部秘書、政治指導員、科長,江西軍區獨立第三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紅二軍團第六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紅二軍團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一二0師三五八旅七一六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旅政治部主任。解放戰爭時期,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三旅政治委員,西北軍政幹部學校政治部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西南軍區空軍預科總隊總隊長、政治委員,軍政治委員,雲南軍區副政治委員,昆明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顧問,炮兵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
基本資料
1909-1984),男,漢族,1909年1月21日出生,江西省永豐縣城區湖頭村(今永豐縣恩江鎮)人,1930年6月上旬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0年10月上旬經羅元鳳(紅3軍政治部收發股長)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3軍政治部收發股股長,中共永豐縣委軍事部秘書、政治指導員、科長,江西軍區獨立第3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紅2軍團第6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紅2軍團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第120師358旅716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旅政治部主任。
去世
1984年3月27日在北京逝世[2]。4月7日,在八寶山舉行遺體告別儀式。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彭真、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等送了花圈。訃告稱其為「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的忠誠戰士、我軍的優秀政治工作領導幹部」。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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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金如柏,個人簡歷網 , 2019-11-22
- ↑ 金如柏將軍簡歷 金如柏家三代將軍,歷史上的今天, 20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