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祚
郭祚 |
字 号 :字季祐 民 族 :汉族 爵 位 :东光县伯 官 职 :金紫光禄大夫,迁左仆射 谥 号 :“文贞” 出 生 地 :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市) 出生时间 :449年 去世时间 :515年 所处时代 :北魏 主要成就 :谋划改革、鉴别士族 |
郭祚[zuò] (449—515年),字季祐,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市)人。北魏时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和重要谋臣之一,曹魏名将郭淮四弟郭亮七代孙。
- 少年孤苦贫困,姿貌不伟,涉历经史。尺牍文章,见称于世。二十岁,授雍州主簿,得到雍州刺史孙小赏识。
- 孝文帝即位,举秀才出身,拜中书博士,转中书侍郎,迁尚书左丞,领黄门侍郎。
- 清勤在公,夙夜匪懈,颇得赏识。迁散骑常侍,力主汉化改革。跟随车驾南讨,拜尚书,册封东光县伯。
- 孝文帝驾崩,得到咸阳王元禧推荐,担任吏部尚书、并州大中正,进位金紫光禄大夫,迁左仆射。
- 延昌四年,为权臣于忠矫诏所害,获得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雍州刺史,谥号“文贞”。
目录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 郭祚,出身于魏晋名门士族之后,其九世祖为东汉大司农郭全,八世祖为雁门郡太守郭缊,七世祖为三国时曹魏大将军、阳曲侯郭淮之弟郭亮。郭祚的高祖郭殷,仕后赵,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司空,与刘群、崔悦、裴宪、卢谌等中原名士相善。郭祚的祖父郭逸。郭逸的叔父郭庆,仕前秦,官至持节幽州诸军事、幽州刺史,封襄城侯。郭逸是北方第一名门北魏司徒崔浩的岳丈,官至徐州刺史、假榆次侯。郭逸曾以二女嫁清河人崔浩,一女嫁崔浩之弟。 [1]
- 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崔浩因奉旨编撰国史时直书不讳,触怒太武帝拓跋焘,横遭灭门之祸,其姻亲太原郭氏亦连坐灭族。郭祚的父亲郭洪之死于非罪,唯郭祚在亲人帮助之下亡窜得以幸免。其时,他年仅两岁。故郭祚虽出生于名门,但在少年时代却过着孤寂贫苦的普通村民生活。然而,郭祚潜心攻读,涉暗略经史,兼习崔浩之书法,其书信文章逐渐闻名于世。20岁时,始任并州主簿,并被刺史孙小委以书记,同时与其表叔太原太守王希彦相互接济扶持,终于使太原郭氏家业得以重振。
初涉官场
- 北魏孝文帝初,郭祚被举为秀才,对策上第,步入仕途,先拜中书博士,后转中书侍郎。又因其学识和才干为当时的重臣李冲所敬重,遂校举荐为尚书左丞,长兼给事黄门侍郎,成为孝文帝的近臣。郭祚为官清正,忠心侍君,做事勤勉,很得孝文帝的赏识,授为黄门侍郎,随从孝文帝左右。
力主改革
- 当时,北魏鲜卑族政权仍保留着氏族制和奴隶制残余,其落后的统治不断激起中原人民的反抗斗争。为了适应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进一步加强同中原汉族地主的联合,以巩固和扩大北魏政权,郭祚与朝中其他汉族地主官僚王肃、李冲、崔光、程灵虬等人形成改革派,协助孝文帝进行了一系列汉化改革。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由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迁都洛阳,郭祚因参与谋划迁都事宜有功而被赐爵东光县子,后又迁散骑常侍,仍领黄门。是时,孝文帝锐意改革,效仿中原地区传统的典章制度、礼乐律令,承袭中原盛行的门阀制度,加之迁都草创,军事征讨不息,故内外规划谋略甚为多事。此时,郭祚奉旨参谋帏幄,从事注疏典籍,铨衡评定门第和官位品级等工作,尽心竭力,尤以主持注疏成就颇巨,故深得孝文帝的赞赏。孝文帝在一次宴请百官时,曾举杯向郭祚劝酒说:“郭祚忧劳庶事,独不欺我”。可见孝文帝对郭祚是非常信任的。正因如此,郭祚一直被孝文帝留在身边,成为其重要的谋臣。后孝文帝亲征南朝,以郭祚兼侍中,又官拜尚书,进爵为东光县伯。
-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孝文帝驾崩。年仅16岁的宣武帝继位。由担任辅政的咸阳王元禧等人奏荐,郭祚又兼任吏部尚书,并州大中正。
直言不讳
- 景明二年(501年),宣武帝亲政后,郭祚继续被重用。一次,宣武帝针对奸吏逃避刑罚之事下诏说,如果奸吏“永避不出、兄弟代之”。郭祚认为不妥,便直言进谏说, “法贵止奸,不在过酷。愚谓罪人既逃,止徙妻子,走者之身,悬名永配,于青不免,奸途自塞,”宣武帝采纳了郭祚的意见。这对避免恢复残酷刑律,维护孝文帝的改革成果起了一定作用。不久,郭祚专职为吏部尚书。其时,北魏政治已日趋腐败,士族求官之人很多,然郭祚仍能基本上保持清正。他很重视选官任人,每当选拔官吏必慎重考察权衡,即使发现人才,也斟酌再三才肯决定使用。所以,经他选用的官吏一般都较称职。但是,也因此而常招时人怨恨。
为政举措
- 后来,郭祚奉旨外抚,为使持节、镇北将军、瀛州刺史,不久又转为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在青州任内适逢天灾,百姓饥弊,史载郭祚“矜伤爱下,多所赈恤”,以致当地人民一直感激和怀念他。
- 郭祚解任回京,复任侍中、金紫光禄大夫、并州大中正,不久又迁任尚书左仆射,参与朝中大事。正始元年(504年)十二月,朝廷议定新律令就由郭祚与侍中、黄门共同参议刊正。正始四年(504年),大司马门不准车马出入的规定,也是采纳郭祚的建议而开始实行的。延昌元年(512年)十月,宣武帝元诩册立皇太子,郭祚奉诏以本官领太子少师,成为孝明帝幼年时的师傅,可见宣武帝对郭祚的才学是非常赏识和信任的。
矫诏被杀
- 延昌四年(515年)二月,宣武帝驾崩,孝明帝即位。这年八月初五日,领军于忠矫诏杀太傅裴植、尚书左仆射郭祚,郭祚含冤遇害,享年六十七(虚岁)。
- 正光年间,朝廷追赠郭祚为使持节、车骑将军、仪同三司、雍州刺史,谥曰“文贞”。
人物姻亲关系
- 弘农杨氏:御史中丞毕义云引(郎基)为侍御史。赵州刺史尉粲,文宣外弟;扬州刺史郭元贞,杨愔妹夫。基不惮权威,并劾其赃罪。 [2]
- 清河崔氏:郭逸,并州别驾,前后以二女妻司徒崔浩,一女妻浩弟上党太守恬。
- 太原王氏:郭逸妻王氏,宋镇北将军王仲德姊也。[3]
- 京兆韦氏:(郭)祚与(裴)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昞,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俊,祚之婚家也。[4]
人物评价
郭祚晚年为官处事愈加谨慎练达,且能审时度势,以求进取。当时官吏的选拔升迁多按门第品级和任职年限巳成风气,而郭祚凡参与考格之事,便多向宣武帝请示,绝不擅自作主,因而又加散骑常侍。宣武帝要建明堂、国学,而郭祚认为“边郊多垒,烽驿未息,不可于师旅之际,兴板筑之功。”便向宣武帝细说道理,并建议“宜待丰靖之年,因子来之力,可不时而就”,故更得宣武帝的宠信。史载“世宗末年,每引祚入东官,密受赏赍,多至百余万。又特赐以剑杖,思宠甚深。”遂迁尚书左仆射。
参考资料
- ↑ 1.0 1.1 魏书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 郭祚.国学导航.2015-02-24
- ↑ 北史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郎基:御史中丞毕义云引为侍御史。赵州刺史尉粲,文宣外弟;扬州刺史郭元贞,杨愔妹夫。基不惮权威,并劾其赃罪。.国学导航.2020-04-03
- ↑ 魏书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三 崔浩:浩始弱冠,太原郭逸以女妻之。浩晚成,不曜华采,故时人未知。逸妻王氏,刘义隆镇北将军王种德姊也,每奇浩才能,自以为得婿。俄而女亡,王深以伤恨,复以少女继婚。逸及亲属以为不可,王固执与之,逸不能违,遂重结好。.国学导航.2020-04-03
- ↑ 资治通鉴 卷一百四十八 梁纪四 高祖武皇帝四: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昞,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俊,祚之婚家也。.国学导航.2020-04-03
- ↑ 北史 卷四十三 列传三十一 郭祚.国学导航.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