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律台遗址
造律台遗址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西南酂城镇东南侧,为古代文化遗址。相传西汉丞相萧何曾在此制订法律,故名造律台,此种传说和史实不符,但萧何封于酂却有史可查。
该遗址现存贺圆形土丘。高约7米,底部南北长54米,宽34米,文化层堆积厚度为8~9米。上层为商代遗存,下层为龙山文化遗存。这里文化遗物颇为丰富,其中有石斧、骨箭头、骨锥等等。
造律台作为文化内涵丰富的历史文物,对于崇敬先贤、重法遵律、警示后代的见证,具有重要的意义。
1963年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目录
简介
造律台位于酂城镇政府西南,古代亦称都台,“酂台晓晴”为永城古代八景之一。唐代大诗人李白携友到此游览,他在《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一诗中写道:“渭桥南头一遇君,酂台之北又离群。”
相传汉代丞相萧何曾在此台制定法律,故名西汉初,汉高祖分封功臣,萧何封于酂。后刘邦过境,始知酂地属自己的家乡沛郡,即把该郡定为自己的汤沐邑,遂把萧何封地移于南阳谷城(今湖北省谷城县)。
造律台的传说
故事发生在公元前202~公元前195年。刘邦刚平定天下,提出‘休养生息’的政策。为治理好国家,他命韩信整军策,命萧何在二年内写出律典。由于萧何年老体弱多病,各诸侯地区有叛乱,需要征讨,国家事务繁忙缠身,所以萧何自己抽不出时间制造法律。萧何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就和皇上商量,贴榜招纳天下有才华的学子,共同研究写。酂县城,有一位贪穷的书生,姓丘,名叫丘生。才貌双全,晓知天文地理,学富五车,被萧何一眼看中,封为‘谋事官’每月俸禄六两银子。萧何命丘生一年内造出律典。于是,丘生回到老家酂县,由于家中临街居住吵闹不安,丘生就在离家2里远,有一座高约百米的大土台上搭间茅屋,闭门写律。
丘生之妻一日三餐要爬百米高的土台,给丈夫送饭,无论风雨交加,严寒酷暑,贤妻都会善始善终把饭送来。
就在一个花落桃熟的季节,丘生的律书提前九个月写好。贤妻在给丘生送饭的时候,正巧路过自家叔叔的桃园,看见满树又大又甜的桃子,被风吹落一地,没有告诉叔叔,就顺手从地上了捡起两个桃子,给自己的丈夫提前九个月写完律典表示庆贺。却不料,触犯了丈夫造的律,被认为在主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桃园里捡来的桃子是偷来的,按照律条,触犯了不守妇道的‘贼律罪’。被丈夫休回娘家。
丘生把妻子休了之后,没有告诉自己的母亲,母亲知道儿媳被休,非常生气,要求丘生撤回休书把儿媳追回来。丘生认为将自己造的法律,还没有颁布天下,执法人出尔反尔,怎能治理好国家,教育别人不违法?他认为法律无情,至高无上,不容侵犯。所以丘生没有听从母亲的话,也没有追回儿媳。丘生之母问儿子:“背母休妻,按你的律条该当何罪?”丘生不料自己竟触犯了自己写的法律,按照自己造的律条,自己犯了‘不孝罪’,该自尽。丘生之母为了试探自己的儿子,自己违法怎样处置,不料丘生性格如此刚定,以身殉法。
丘生吩咐完母亲后,就拿剪刀自尽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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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4处 ,文博在线
- ↑ 河南永城历史文化遗产 ,道客巴巴,20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