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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泰山刻石,又稱封泰山碑[1]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東巡泰山時所立。

碑高四尺五寸、寬一尺四寸,字型工整、筆畫圓健,是秦始皇統一文字後的小篆,相傳為宰相李斯所書。刻石北、東、西三面為秦始皇詔書,共144個字,南面為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所刻二世詔書78個字。

刻石原立於岱頂,至明只存29字。清乾隆五年(1740年)遭火,刻石遂失;嘉慶二十年(1815年)在山頂玉女池中搜得殘石2塊,尚存10字,移至岱廟;現在位於泰山岱廟東御座的露台前西側,僅存二世詔書中的10個殘字: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最著名的拓本為宋拓百六十五字本,收165字,曾由明朝收藏家安國收藏,現藏於東京台東區立書道博物館。

目錄

簡介

    秦泰山刻石位於岱廟東御座大殿露台前西側,是泰山石刻中時代最早的作品。鐫刻着秦始皇功德銘和二世詔書,由丞相李斯篆書。刻石原在岱頂玉女池旁,後迭移至此。刻 此刻石原分為兩部分: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所刻,共144字;後半部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公元前209年)刻制,共78字。刻石四面廣狹不等,刻字22行,每行12字,共222字。兩刻辭均為李斯所書。現僅存秦二世詔書10個殘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又稱「泰山十字」。歷經滄桑,現僅存十字:「臣去疾臣請矣臣」七字完整,「斯昧死」三字殘泐。秦泰山刻石列為國家一級文物,堪稱稀世珍寶。    

全文

茲錄刻石全文如下:

皇帝臨立,作制明法,臣下修飭。廿有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寴𨊩遠黎,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跡,本原事業,祗誦功德。治道運行,者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箸明,陲於後嗣,順承勿革。

皇帝躬聽,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體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淨,施於昆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為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德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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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刻石基礎 泰山刻石簡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