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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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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局,担负着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防火和毁林犯罪查处、林产工业发展、科技兴林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局内依据职能工作划分,内设九个行政职能科、室、局:办公室、资源林政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造林绿化经营科、机关党总支、监察室、湘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湘潭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被湖南省绿化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林业局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集体”。

目录

主要职责

湘潭市林业局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省林业厅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1]等有关地方性林业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及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四、组织、指挥对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编制和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限额采伐方案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和运输、凭证经营、凭证加工;依法负责林地、林权和征用、占用林地的管理;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跨县(市)的山林权属纠纷。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市场和流通领域的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报批工作。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病虫害的防治、检疫。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苗木花卉和干鲜水果、森林旅游的发展和培育。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队伍建设。 十、承担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和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站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文明卫生、行政后勤等工作。

造林经营科

指导全市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以及森林经营工作;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和风景林、干鲜水果的发展与培育;拟订全市造林计划、技术、质量管理并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负责退耕还林项目工程造林的管理与技术指导;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2]、乡(镇)、村林场等业务指导。

资源林政法规科

负责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执法监督;受理林业行政案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及行政案件的统计等工作;负责森林限额采伐、林地管理、负责木材流通管理、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组织指导林业分类经营、资源清查、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年度计划,提出林业发展的调节意见、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争取有关部门对林业资金的投放,协助和参与管理林业投资项目;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局林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负责组织林业行政职改、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局计划生育工作;归口管理老龄、统战、关协工作;承办党委秘书工作。

纪检监察室

归口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查纠林业执法单位、执法行为中的不正之风;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查办违纪案件;指导协调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执行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公民义务植树;履行“不参加义务植树许可”职能;组织创建园林式单位;协调跨部门绿化工程规划、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绿化成果统计汇总,起草全民义务植树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森林公安分局

负责侦察、办理、督促和检查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植物、濒危物种等案件,打击毁林犯罪活动;拟定全局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森林公安行政执法、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承担林业检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建设;承办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木种苗站

负责国有苗圃、国有林场、乡(镇)村林场和育苗专业户的林木种苗培育、调剂、调运、质量监测、良种繁育管理。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负责全市林业技术推广示范、技术指导、培训,科普宣传、技术咨询及林业工程项目的技术评估等工作。

林业工业管理站

负责全市林业企业计划、财务、物价信息、技术、安全保卫、新产品开发等技术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站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管理、规划、审定、检查,珍稀树种、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的报批、森林病虫防治及检疫工作等。

林业调查设计队

承担全市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调查设计或可行性分析;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清查以及全市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负责全市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和林业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承担全市林木采伐证的伐区调查设计和资源监测。

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林权改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技术指导;负责林权流转管理;组织指导林改培训,督查和考核;编写《林改动态》;负责林权档案管理和林权信息统计汇总;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负责森林保险管理;承办市林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1年1月27日,被湖南省绿化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林业局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集体”。

2022年8月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