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體育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2];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制訂全市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
(二)指導《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實施,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三)負責規劃和組織城運會、省運會、市運會及各種重大競賽的參賽工作;負責指導優勢項目及運動隊的建設,培養、選送有潛力的競技體育後備人才。
(四)管理體育外事工作,積極開展國際間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五)培育、發展體育產業,研究和制訂體育產業政策,歸口管理體育市場;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和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
(六)組織和指導體育教育、科學研究和宣傳工作,培訓體育管理幹部和專業人才,負責體育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體育領域的法制建設。
(八)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九)承辦市政府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政策調研、工作計劃、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承擔文電、秘書、機要、信訪、會議等日常工作;協助局領導搞好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局系統及機關的計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擬訂局系統的基本建設規劃和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計劃生育、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等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體育系統教練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安全保衛、體育外事工作。
訓競處
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管理各運動項目的訓練工作和後備人才的培養、輸送;研究制訂全市訓練工作計劃和優勢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負責制訂全市競賽計劃、規程、制度和經費預算;組織管理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和各單項體育運動項目競賽;負責全市教練員管理、培訓;組織和指導體育科研工作;選拔參加全國及省、市比賽的隊伍組織工作;負責運動員、裁判員等級審批及上報;負責裁判員的管理培訓;負責訓練和競賽體制的改革。
群體處
研究和制定全市群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全面推行全市《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的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鄉鎮體育、社區體育、學校體育以及少數民族、殘疾人等社會各階層人民群眾的體育活動;承擔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協調群眾體育科研和群眾體育單項運動協會、行業體協的工作;對社會健身氣功進行業務管理。
產業處
負責制訂全市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培育和開發體育市場;負責對全市體育經濟和經營活動的調查研究,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貫徹實施有關體育市場管理法規,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體育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的培訓與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管理商業性體育活動。
視頻
溫州市體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走進溫州 ,溫州市人民政府
- ↑ 2017國家對體育的政策規定 ,學習啦,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