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城市管理局
序言介绍
涟源市城管局于2004年8月分设成立,是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分设以来,市城管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效益为目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探索、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为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涟源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市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城市主要街道基本完成路面改造和设施配套,道路网络较为完善。城市道路面积达35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达3万平方米,完成了光兰路、交通路、人民路等道路绿化,庭院绿地发展十分迅速。城市人平公共绿地达3.42平方米,改造了城区中心的3座公厕,添置了400个果皮箱、垃圾斗,投资总额4000余万元的富洪垃圾场建设进展顺利。路灯建设快速推进。目前城区路灯总量达3400余盏,总功率350千瓦。城市客运发展迅猛。目前城区共有出租汽车200台,开通城市公交线路14条,参运车辆75台。在切实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局以彻底扭转 "脏、乱、差"状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在生产、管理一线全面推行定路段、定人员、定经费、定责任的管理办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环卫工作在全省城市爱国卫生评比屡获佳绩,园林绿化连续三年完成了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任务。城区客运市场整治、城市市容市貌、市政工程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市对外形象明显改善。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全市人民打造一个交通畅通、卫生洁净、环境优雅、秩序优良的城市综合环境。[1]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2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近期及年度计划。
3负责城市道路、广场、路灯、环卫、园林、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及规划区、城市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植树活动。
4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公共汽车专营权管理和城市出租车有偿出让、转让管理工作。
5负责对城市公交、环卫、园林、市政等行业经营单位的市场准许入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碴土调运的审批与管理。
6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参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报,并组织有关专业规范的编制。
7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和各项整治活动;指导全市开展群众性城市管理基础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活动。
8制订全市城管教育的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规划,指导管理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9编报本级城市管理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10负责机关和二级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项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局长)、(党组书记)、(副局长)、(副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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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涟源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整治行动 , 红网百姓呼声 2007-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