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國土資源局
海東市國土資源局是海東市的政府部門。
海東市設有市、縣(區)7個國土資源局,全系統現有職工257人,
其中處級幹部7人,科級幹部55人[1],大專以上學歷201人,設立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10個,工作人員30人。青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海東支隊常駐市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市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分別是辦公室、土地管理科、地質礦產科、人事教育科。下轄7個科級事業單位,分別是測繪地理信息局、移民安置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土地儲備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統一征地事務所、土地礦業權服務中心。
目錄
內設機構
市國土資源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教育科、執法監察科牌子)。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財務、安全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承擔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內科級幹部的任免、考核、交流以及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組織開展對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轉)讓、礦產權出(轉)讓行為的監督檢查。
(二)土地利用管理科(掛測繪地理信息科、規劃科牌子)。
組織編制、調整、修改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編制土地利用年度實施計劃;承擔全市涉及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的統籌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承擔建設用地預審工作,承擔測繪地理信息相關工作。
(三)耕地保護科。
承擔耕地、基本農田保護、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
(四)地質礦產科。
組織編制市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承擔礦產管理工作,監督礦產資源的開發;依法對探礦權、採礦權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採礦權評估管理工作;開展對礦業權出讓、轉讓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地質環境保護和組織實施環境監測預警預報工作;監督管理地質遺蹟等重要保護地的工作。
(五)不動產登記局。
監督指導全市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權登記、草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台建設;負責各類不動產登記資料的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指導地籍管理工作,調處較大土地權屬爭議;承擔市本級土地、房屋的登記工作[2]。
視頻
海東市國土資源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政府官員級別是這樣定的 ,新浪,2016-11-06
- ↑ 海東市國土資源局內設機構 ,海東市人民政府,201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