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越凡爾賽條約
法越凡爾賽條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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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越凡爾賽條約》(或《越法凡爾賽條約》),是由越南歷史上與法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1],簽訂於西元1787年11月28日。條約由法國天主教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百多祿代表阮王阮福映(簽約時任,拒約時為越南皇帝)與法王路易十六簽訂。
目錄
源由經過
西元16世紀時期,大越帝國(後黎朝朝廷及割據北部的莫朝朝廷)與法蘭西王國(瓦盧瓦王朝/波旁王朝)發生聯繫。西元1777年,盤踞大越帝國南部二百餘年的半獨立政權阮王(阮主,外國稱之廣南國)直系家族為鄭主黃五福軍及西山阮岳軍聯合攻滅;阮主阮福淳之姪阮福映被推為大元帥,後於西元1780年稱阮王。西元1782年,阮福映於七岐江水戰為西山朝軍所敗退守富國島,西元1783年企圖遣使隨百多祿到法國求援而不順風未果,輾轉流亡至暹羅(泰國);西元1784年在暹羅國王拉瑪一世遣軍支援下,於瀝涔吹蔑之戰再度為西山軍擊敗奔逃至暹羅。西元1785年,年僅5歲的阮福景(阮福映次子)隨百多祿前往法屬印度首府本地治里(今印度本地治里聯邦屬地本地治里市)求援不成;西元1786年離開法屬印度首府本地治里而於西元1787年2月抵達法都巴黎會晤法王。
同年11月28日,法阮雙方簽訂《法越凡爾賽條約》。[2]條約訂明法國派兵援助阮福映,並割讓越南的沱㶞港(峴港)和昆侖島。但是法國並沒有實質上幫助阮福映(這也造成越法後期的爭議:法國仍然提出割讓;而越南由於沒有得到實質援助,拒絕割讓任何領土)。因此阮福映是實質靠自己滅西山平定全國。
條約概述
後續形勢
西元1787年12月,百多祿一行乘坐Dryade號軍艦離開法國本土,前往法屬印度首府本地治里,準備借道歸國。但27日行至本地治里時,得知法國本土發生極為嚴重的財政危機,政府瀕臨破產。法屬印度總督康韋伯爵以此為由拒絕給予援助。百多祿便通過自己的關係,招募一批法國軍官並購買一些法國武器、彈藥和軍艦。
與此同時,阮主舊領支持者通知阮福映關於西山朝內訌的情勢。阮福映見機不可失,留書辭別暹羅國王拉瑪一世並率軍東進,經過一番爭戰經營,逐漸穩固其在嘉定(今越南胡志明市)地區的勢力。西元1789年7月14日,百多祿與阮福景乘坐法國軍艦Méduse號,攜帶法式鎗枝彈藥返回嘉定。隨行的還有法國海軍軍官讓-巴蒂斯特·沙依諾、戴福桑(de Forçant)、讓-馬里·達約等人。阮福映任命這些人為軍官,大規模鑄造西式兵器、軍艦,阮王實力再次壯大。根據西方史料的記載,法國Dryade號軍官奧利維耶·德·皮曼紐爾叛逃到阮王一方,為阮福映訓練步兵和炮兵,引進西方的先進步兵思想;而原為法國海軍軍官的沙依諾、達約則負責訓練海軍。至西元1790年,阮王陸軍中已有五萬名穿英式制服、行歐洲式軍禮、裝備西式先進武器並掌握西式戰爭技術的本土士兵;到了西元1792年時,阮王海軍已有二艘歐式軍艦和十五艘護衛艦。至此,阮王無論陸軍和海軍實力都已經比西山朝軍強大,擁有絕對優勢。
歷經約三年(西元1790年至西元1792年)與阮岳的歸仁朝廷的反覆爭戰後,歸仁朝廷為阮光纘(阮惠後繼者)的富春朝廷南援軍併吞。再經西元1792年至西元1802年期間的接連戰爭,阮光纘的西山朝退據北河(又名外路)地區,阮福映建立阮朝後約二個月攻滅西山朝。
關於履約(與法關係)
百多祿試圖讓阮福映與西方國家接近並貿易,但隨著西元1799年百多祿的死而以失敗告終。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有征服越南的野心,他希望將越南作為法屬遠東殖民地以之抗衡英屬印度;但拿破崙忙於歐洲戰爭,無暇東顧,後來亦隨拿破崙被流放而不了了之。
法國波旁王朝復辟之後,法國首相阿爾芒·埃馬努埃爾·德·維涅羅·迪·普萊西(第五代黎塞留公爵)派Cybele號來到沱㶞港,向越南贈送一艘配備52門炮的四級風帆戰列艦作為禮物,還轉交法國國王路易十八的國書,希望越南皇帝阮福映踐行他在《法越凡爾賽條約》中的承諾;但阮福映認為自己並沒有得到法國的實際援助,故而拒絕法國的要求,卻其國書並退回法國的贈禮。
影片
參考文獻
- ↑ 關於《越法凡爾賽條約》的問題,《學術論壇》,1981年03期,楊萬秀
- ↑ Dragon Ascending by Henry Kamm p.86. [2011-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