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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

來自 首商網 的圖片

中文名稱: 期權

又稱: 選擇權

解釋: 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

專業: 金融學

起源: 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1]

目錄

國內最新進展

國內期權發展

2015年2月9日,上證50ETF期權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國內首隻場內期權品種。這不僅宣告了中國期權時代的到來,也意味着我國已擁有全套主流金融衍生品。

2017年3月31日,豆粕期權作為國內首隻期貨期權在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

2017年4月19日,白糖期權在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8年9月25日,銅期權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9年開始,國內期權市場快速發展,權益類擴充了上交所300ETF期權,深交所300ETF期權和中金所的300股指期權,商品類期權陸續有玉米棉花黃金等十多個品種上市。

歷史沿革

期權交易起始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由於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期權交易的發展一直受到抑制。19世紀20年代早期,看跌期權/看漲期權自營商都是些職業期權交易者,他們在交易過程中,並不會連續不斷地提出報價,而是僅當價格變化明顯有利於他們時,才提出報價。這樣的期權交易不具有普遍性,不便於轉讓,市場的流動性受到了很大限制,這種交易體制也因此受挫。對於早期交易體制的責難還不止這些。以XYZ期權交易為例,完全有可能出現只有一個交易者在做市的局面,致使買賣價差過大,結果導致"價格發現" --達成一致價格的過程受阻。客戶經常會問:"我怎麼知道我的指令成交在最好(即公平)的價位上呢?"對市場公平性的顧慮,使得市場無法迅速吸引到更多的參與者。

直到1973年4月26日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開張,進行統一化和標準化的期權合約買賣,上述問題才得到解決。期權合約的有關條款,包括合約量、到期日、敲定價等都逐漸標準化。起初,只開出16隻股票的看漲期權,很快,這個數字就成倍地增加,股票的看跌期權不久也掛牌交易,迄今,全美所有交易所內有2500多隻股票和60餘種股票指數開設相應的期權交易。之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放鬆了對期權交易的限制,有意識地推出商品期權交易和金融期權交易。由於期權合約的標準化,期權合約可以方便地在交易所里轉讓給第三人,並且交易過程也變得非常簡單,最後的履約也得到了交易所的擔保,這樣不但提高了交易效率,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1983年1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提出了S&P500股票指數期權,紐約期貨交易所也推出了紐約股票交易所股票指數期貨期權交易,隨着股票指數期貨期權交易的成功,各交易所將期權交易迅速擴展至其它金融期貨上。自期權出現至今,期權交易所已經遍布全世界,其中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期權櫃檯交易市場(或稱場外交易)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櫃檯期權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外進行的期權交易。期權櫃檯交易中的期權賣方一般是銀行,而期權買方一般是銀行的客戶。銀行根據客戶的需要,設計出相關品種,因而櫃檯交易的品種在到期期限、執行價格、合約數量等方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出現的時間較晚,現在最主要的貨幣期權交易所是費城股票交易所(PHLX),它提供澳大利亞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瑞士法郎這幾種貨幣的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合約。目前外匯期權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是櫃檯交易,中國銀行部分分行已經開辦的"期權寶"業務採用的是期權櫃檯交易方式。

分類

由於期權交易方式、方向、標的物等方面的不同,產生了眾多的期權品種,對期權進行合理的分類,更有利於我們了解期權產品。

按權利劃分

按期權的權利劃分,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類型。

按期權的種類劃分,有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兩種類型。

按行權時間劃分,有歐式期權、美式期權、百慕大期權三種類型。

期權:期權交易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商定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按照行權方式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1.對於歐式期權,買方持有者只能在到期日選擇行權。

2.對於美式期權,買方可在成交後、到期日之前的交易時段選擇行權。

看漲期權(Call Options)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擁有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賣出期權合約規定的特定商品。

特性

綜述

具有"零和遊戲"特性,而個股期權及指數期權皆可組合,進行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

期權主要可分為買方期權(Call Option)和賣方期權(Put Option),前者也稱為看漲期權或認購期權,後者也稱為看空期權或認沽期權。具體分為四種:1.買入買權(long call) 2.賣出買權(short call) 3. 買入賣權(long put) 4.賣出賣權(short put)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標的資產

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s)

每一期權合約都有一標的資產,標的資產可以是眾多的金融產品中的任何一種,如普通股票、股價指數、期貨合約、債券、外匯等等。通常,把標的資產為股票的期權稱為股票期權,如此類推。所以,期權有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期貨期權等,它們通常在證券交易所、期權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當然,也有場外交易。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這種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魅力在於,可以使期權的買方將風險鎖定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合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合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亦作:期權合約。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當投資者看好後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call),而當他看淡後市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期權交易充滿了風險,一旦市場朝着合約相反的方向發展,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合約在到期之前已被平倉(此處指的是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則必須到合約到期日執行)。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每一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量和行使時限。

行使價

期權行使價(Strike Price或Exercise Price)

在行使期權時,用以買賣標的資產的價格。在大部分交易的期權中,標的資產價格接近期權的行使價。行使價格在期權合約中都有明確的規定,通常是由交易所按一定標準以減增的形式給出,故同一標的的期權有若干個不同價格。

一般來說,在某種期權剛開始交易時,每一種期權合約都會按照一定的間距給出幾個不同的執行價格,然後根據標的資產的變動適時增加。至於每一種期權有多少個執行價格,取決於該標的資產的價格波動情況。投資者在買賣期權時,對執行價格選擇的一般原則是:選擇在標的資產價格附近交易活躍的執行價格。

數量

數量(Quantity)

期權合約明確規定合約持有人有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數量。例如,一張標準的期權合約所買賣股票的數量為100股,但在一些交易所亦有例外,如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其標的股票的數量等於該股票每手的買賣數量。

行使時限

行使時限(到期日)(Expiration date或Expiry date)

每一期權合約具有有效的行使期限,如果超過這一期限,期權合約即失效。一般來說,期權的行使時限為一至三、六、九個月不等,單個股票的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間至多為九個月。場外交易期權的到期日根據買賣雙方的需要量身定製。但在期權交易場所內,任何一隻股票都要歸入一個特定的有效周期,有效周期可分為這樣幾種:①一月、四月、七月、十月;②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③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它們分別稱為一月周期、二月周期和三月周期。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內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外交易所採用。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