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機
挖掘機,又稱挖土機(香港俗稱雞頭、掘泥車,在台灣常稱為怪手,大陸也有簡稱為鈎機,新馬則稱之為神手),是一種特殊的工程車輛,是由旋轉平台、大型鏟子以及機械手臂組成。一般是以履帶或車輪行進。由於它的樣子特殊,行內對其有各種稱呼,如怪手、反鏟、挖機等。 旋轉平台可以做360度迴轉的挖土機,從最小型的小松PC01、日立EX4、石川島IS4J、神戶制鋼SK005到最大型的小松PC8000、利勃海爾98 00、日立EX8000。在挖掘機的轉盤中心部分,都有1個迴轉分流盤(joint Ass'y)裝置,外殼固定在上部機械上面有6~9條油管,中心軸固定在下部機械也有6~9條油管,可做360度旋轉,它的用途是將上部機械的液壓油,分送到底盤結構中的行走油壓馬達組,帶動履帶然後走動,或是操作推土板,所以挖掘機上半部要360度旋轉幾次都可以[1]。
目錄
發展歷史
最初挖掘機是手動的,從發明到2013年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年了,期間經歷了由蒸汽驅動斗迴轉挖掘機到電力驅動和內燃機驅動迴轉挖掘機、應用機電液一體化技術的全自動液壓挖掘機的逐步發展過程。第一台液壓挖掘機由法國波克蘭工廠發明成功。由於液壓技術的應用,20世紀40年代有了在拖拉機上配裝液壓反鏟地懸掛式挖掘機。1951年,第一台全液壓反鏟挖掘機由位於法國的 Poclain( 波克蘭 ) 工廠推出,從而在挖掘機的技術發展領域開創了全新空間,20世紀50年代初期和中期相繼研製出拖式全迴轉液壓挖掘機和履帶式全液壓挖掘機。初期試製的液壓挖掘機是採用飛機和機床的液壓技術,缺少適用於挖掘機各種工況的液壓元件,製造質量不夠穩定,配套件也不齊全。從20世紀60年代起,液壓挖掘機進入推廣和蓬勃發展階段,各國挖掘機製造廠和品種增加很快,產量猛增。1968-1970年間,液壓挖掘機產量已占挖掘機總產量的83%,已接近100%。
第一代挖掘機:電動機、內燃機的出現,使挖掘機有了先進而合適的電動裝置,於是各種挖掘機產品相繼誕生。1899年,第一台電動挖掘機出現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柴油發動機也應用在挖掘機上,這種柴油發動機(或電動機)驅動的機械式挖掘機是第一代挖掘機。
第二代挖掘機:隨着液壓技術的廣泛使用,使挖掘機有了更加科學適用的傳動裝置,液壓傳動代替機械傳動是挖掘機技術上的一次大飛躍。1950年德國的第一台液壓挖掘機誕生了。機械傳動液壓化是第二代挖掘機。
第三代挖掘機:電子技術尤其是計算機技術的廣泛應用,使挖掘機有了自動化的控制系統,也使挖掘機向高性能、自動化和智能化方向發展。機電一體化的萌芽約發生在1965年前後,而在批量生產的液壓挖掘機上採用機電一體化技術則在1985年左右,當時主要目的是為了節能。挖掘機電子化是第三代挖掘機的標誌。
挖掘機行業廠商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國內7成以上挖掘機被國外品牌所占據,國產品牌尚以小挖和中挖為主,但國產挖掘機份額正在逐步提升,2012年同比提高3.6%[2]。
視頻
挖掘機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挖掘機的基本構造(圖文) ,搜狐,2019-07-09
- ↑ 挖掘機發展歷史,新浪博客,201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