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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原为临川区第一图书馆,2000年10月撤地设市后升格为市级图书馆,该馆成立于1958年,现馆舍于1989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坐落在抚州市区赣东大道150-1号“五茗园”内,于2018年4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估定级为一级公共图书馆[1]。总藏书13万余册,其中期刊600余种,1万余册,古籍书2000余册,善本书8册,其中:《群言液》7册,《苏子瞻》1册,被收入《全国善本书总目》一书中,该馆曾多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各种荣誉称号。

目录

基本介绍

抚州市图书馆始建于1958年,2010年9月,于异地重建的新馆正式对外开放。新馆坐落于抚州市迎宾大道588号,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9610平方米,共四层,设计藏书库容50万册,总投资4600万元,内设读者坐席千余个。

本馆紧跟时代潮流,关注业界动态,抓住历史机遇,新技术、新设备在馆内、馆外得到广泛运用:配备了读报一体机、歌德电子书借阅机、多媒体借阅机,开启高效的阅读体验;开通了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及自助借还、查询服务;无线网络[2]覆盖全馆,读者可以尽情畅享我馆丰富的数字资源;建立了抚州市图书馆网站、“移动抚图”手机app、抚州图书馆微信服务公众号,普及掌上图书馆服务,实现了网上续借及流通业务功能;为更好服务残障人士,专门建立了实施齐全、功能完备的无障碍阅览室。为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建立了规划科学合理、活动丰富多彩的少儿电子阅览室,吸引了众多少儿读者;共享了国家图书馆总量超过120TB的数字资源。实现了与江西省图书馆、全市县(区)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分馆的“通借通还”服务。

抚州市图书馆馆藏建设注重纸质与电子资源均衡,坚持以特色馆藏立馆,积极挖掘整理临川文化特色资源,建立了承载抚州深厚历史文化积淀的临川文化主题馆。同时,积极立足本馆资源开展了讲座、展览、征文、摄影、演讲、朗诵等文化服务,建立了“文化抚州大讲堂”、“小蝌蚪游书海绘本阅读”、“月亮姐姐讲故事”、“无障碍阅读”、“抚州当代文化人物展”、“网络书香数字阅读”等一系列服务品牌,并创造性地开展了图书“六进”,在机关、校园、医院、企业、村社文化建设中融入“学习”的文化元素,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益,电视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馆藏实力

现藏书近30万册,古籍约2000册,数字资源达37TB,设有14个科室(部):报刊阅览室、无障碍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少儿数字体验馆、外借室(一、二)、特藏部(含临川文化主题馆)、捐赠室、过刊室、基本书库、参考咨询部、采编部、多功能报告厅、展览厅。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抚州市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抚州市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为共同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外着内衣、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二、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区内吸烟须在指定地点。

四、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儿童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安静,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九、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十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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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