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
意識(英語: consciousness ),是人對環境及自我的認知能力以及認知的清晰程度。科學家並不能給予一個確切的定義。約翰·希爾勒通俗地將其解釋為:「從無夢的睡眠醒來之後,除非再次入睡或進入無意識狀態,否則在白天持續進行的,知覺、感覺或覺察的狀態」,現在意識概念中最容易進行科學研究的是在覺察方面。例如,某人覺察到了什麼、某人覺察到了自我。有時候,「覺察」已經成為了「意識」的同義詞,它們甚至可以相互替換。目前在意識本質的問題上還存有諸多疑問與不解,例如在自我意識方面。關於人類的心靈,神經科學界已經達成的共識是,人的心靈是神經網絡中信息傳遞過程的湧現性質。現代對意識的研究已經成為了多個學科的研究對象。意識這個問題涉及到認知科學、神經科學、心理學、計算機科學、社會學、哲學等。
意識是人的神經反應,當人出生時意識就與生命同在,是一種自我感受、自我存在感與對外界感受的綜合體現,意識的基礎是個體具有自我意識與對自身認知能力、對自身行使能力的認可的綜合。因此產生一個疑問:「我認為我的意識存在,我就是有意識,我認為我的意識不存在或未必存在,我就沒有意識嗎?」;由於人類意識產生於神經系統,因此不論自身是否感知到,無論自身是否認可,意識均存在。如何界定意識是否存在呢?能夠分別了知,具有自我內省能力和行使能力,意識主要的功能即是感知與分析、思維、計劃、整理、記憶都屬於意識,都是意識的功能,意識涵蓋甚廣,意識的出現必須要有功能健全的大腦與眼、耳、鼻、舌、身等去感知相對應的色、聲、味、觸等產生出意識。
目錄
研究歷史
早期心理學屬於哲學的一支,此時意識屬於哲學討論的範圍。到現代心理學的創立者,德國心理學家馮特[1],使心理學脫離了哲學成為獨立學門後,心理學也開始研究這個問題。意識研究是早期心理學主要課題。當時馮特使用內省法來研究意識問題,但內省法遭到後來很多心理學家質疑甚至反對,其理由在於內省法並不可靠。他們認為內省法不能準確反映出人們豐富的思想、情感與行為,更不能讓人接觸潛意識或無意識的心理狀態。而且內省法過於依賴複雜的語言,而導致客觀性的喪失。雖然心理學家放棄了內省法,但由於找不到其它合適的研究法,因此在很多年裡心理學及相關學科忽略了意識研究。直至五十年代,由於認知科學的飛速發展,才又為意識研究開闢了許多新的途徑,而使意識回到了心理學主要研究課題之中。尤其在DNA模型創立者,克里克等人的努力下,意識問題成為神經科學研究重要研究對像。雖然意識研究目前還存在着一些困難,但現在研究相關領域的多數科學家對意識的前景相當樂觀。
狹義方面
意識狹義難以研究的方面亦是不易進行科學研究,目前在意識這問題里,「自我」是如何感覺到「自我」的存在的,也可以說這種「自我感覺」是如何產生的,以及感質問題,這些問題目前很難用科學實驗的方法加以驗證。科學家們認為這個問題的屬性太主觀了,導致很難用科學的方法加以驗證,目前學術界正試圖從神經科學、心理認知科學[2]、哲學、物理學等方面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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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有趣的心理學(五)——「現代心理學之父」馮特和他的實驗室,簡書,2017-11-03
- ↑ 什麼是認知?什麼是認知科學? ,搜狐,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