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为独立开展工作、计划单列的正厅级单位, 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并与政府各部门和地、市、县政府直接建立业务关系。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具有代表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赋予的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职能。
目录
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残联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 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1]。自治区残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0、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建设。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开发和管理国际合作项目;开展对外宣传;办理日常涉外事务。组织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 维权部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组织联络部
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管理地级市残联领导班子;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残联主席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广东、广西残联对口支持工作。
(四)康复部
组织拟订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能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开展康复学术交流。
(五)教育就业部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及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组织实施盲人按摩;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六)宣传文体部
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和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
(七)计财基金部
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设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经费;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科技工作和办理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审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的立项、投资报批、安排、拨款,并监督的执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管理直属福利企业;开发、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指导各市残联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基金管理工作。
(八)人事部(机关党委)
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负责起草党组重要文件;负责联系自治区残联直接管理的全区性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职工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评比表彰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机构领导
黄丽娟(女):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黄瑜蓉(女):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挂职,挂任期二年)。
视频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202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超一千万残疾人领取养老金,搜狐,2021-05-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搜狐,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