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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中华民族十分看重的美德之一。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2013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出部署,将建立师德考核档案。

2019年11月15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目录

基本简介

师德准确地说应该是教师公德,是教师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共道德。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1],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师德,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师劳动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

结构特点

构成

教师道德认识、教师道德情感、教师道德意志、教师道德信念、教师道德行为、教师道德习惯。

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可以用“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概括其内涵。

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从爱学生的角度讲,就是教师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好师德培养好教师,好教师造就好学生,好学生谱写好未来,可见师德的重要性!

学生安全

“保护学生安全”是针对中小学的特殊情况提出的——中小学生的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因此教师在负有教育、教学之责时也同时负有保护之责。这也是《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这样的规定并不损害教师的利益,更谈不上侵犯教师的生命权,因为“保护学生安全”并不排除教师也可以并应该保护自己的安全,更没有要求教师必须舍己救人。“保护学生安全”主要是要求教师在平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学生的危险行为。在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处于危险中时,作为成年人、具有更强避险经验和能力的教师应该给学生切实有效的帮助。教师与学生的生命权是同等的,在危难中让体力和经验不如自己的学生走在前面,正是给学生平等权利的表现,就像在海难发生时让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优先上救生船一样。

违反《道德规范》有程度的区别,处理的办法也不同。有的只需要批评教育,有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取消教师资格是最严重的处分。

范美忠的行为如果发生在《道德规范》增加了“保护学生安全”的条文以后,当然首先会肯定他没有尽责——这只是指范在逃出教室的同时没有招呼学生。考虑到这是从未遇到的特大地震,范只要承认自己惊慌失措,对学生和家长表示歉意,就能得到大家的谅解,绝不会有人根据《道德规范》来将其逐出学校。实际上,对范的谴责也是发生在他通过博客文章作自我宣扬之后。如果说范触犯了“行规”,主要也是他事后的言论,而不仅是临难的行为。即便如此,也没有人认为必须对他绳之以法。

何况《道德规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行规”,因为它只涉及教师的道德层面,也不是奖惩条例。道德本来就应该高于法律的要求,何况对为人师表的教师?师道完全应该高于普通的道德。据我所知,世界上不少国家对教师都有一些保护学生的特殊规定。而且约定成俗,这类规定早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因此,对这样的修订还是应该积极支持。

特点

道德意识的自觉性、道德行为的示范性、道德结果的深远性。自觉性是指每个教师都应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能去违背它;示范性是指优秀的教师的言行会给周围的个体主要是学生带来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从而影响这些人的言行;道德结果的深远性主要是指老师的道德行为的影响力对接受教育的学生来说是持久的、深远的,老师优良的道德行为结果会对学生的一生都产生积极的影响。

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七部门于2019年11月15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考核制度

2013年5月29日,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对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意见强调,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丰富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推进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激发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意见指出,高校青年教师主体积极健康向上,但也有少数青年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

意见提出要完善师德评价内容和方法,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查处机制。对师德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良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失范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意见还强调要善于利用社会实践、师生互动、网络教育服务等多种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要确保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经费投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2014年10月,中国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并建立问责机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