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英文譯名:National HsinChu Commercial Vocational High School,縮寫HCCVS),簡稱新竹高商、新商,中華民國八大省立商業職業學校之一,位於新竹市東區,鄰近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愛校區、國立清華大學光復校區、工業技術研究院光復院區等教研機構,此區位學風鼎盛,創立於1940年,日治時期原名新竹州立新竹商業學校,知名國片《我的少女時代》是以此校園作為取景之地。
目錄
校史
- 1940年4月 創校,原名為「新竹州立新竹商業學校」。學制為五年制,日籍校長為光永美紀。
- 1944年3月 改設「新竹州立新竹農業學校」,停招商業學校生,改招農校學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農校因疏散遷設臺灣苗栗。
- 1945年3月 戰局關係,五年制縮短為四年制。
- 1945年8月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新竹州接管委員會派羅富生先生為代理校長,辦理接收。學制改為初商三年高商三年制,校名改為「臺灣省立新竹商業職業學校」。
- 1949年7月 余瑞麟先生接任校長,訂定「長期發展計畫」。
- 1950年8月 高商部開始招收女生,成為男女兼收學校。
- 1953年8月 初商部開始招收女生。
- 1957年8月 試辦初商部免試升學。
- 1958年9月 辦理「實用技藝訓練中心」前後十六年,結業學生共三十三期。
- 1960年5月 校務會議通過訂校訓為「忠、信、篤、敬」。
- 1964年6月 因應發展高職教育,減少初商部,增加高商部。
- 1965年8月 初商部改試辦五年一貫制高職,試辦三屆,初商部停招。
- 1968年8月 政府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初商部停招,發展為完全高商。
- 1970年8月 校名改為「臺灣省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1974年7月 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實施分科教學,設綜合商業科、文書事務科、會計統計科。
- 1976年7月 停辦「空中高級商業職業補習學校」。
- 1978年1月 臺中商專附設空中補校在本校設立「新竹教學輔導處」。
- 1983年8月 成立補校,試辦「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簡稱延教班),招收綜合商業科一班。
- 1983年9月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指定本校為「商業資訊教學」實驗學校。
- 1987年8月 補校延教班改招收國際貿易科一班。
- 1988年8月 實施商職新課程,停招文書事務科,改招國際貿易科。綜合商業科、會計統計科分別改名為商業經營科與會計事務科。補校延教班招收商業行銷科、國際貿易科各一班,另與台菱紡織廠簽訂建教合作契約,招收員工進修班國際貿易科一班。
- 1989年2月 延教班招收商業行銷科(春)一班。
- 1990年8月 延教班停招國貿科,改招會計實務科一班。
- 1990年8月 增設資料處理科。延教班招收商用資訊科一班。
- 1991年2月 延教班停招商業行銷科(春)一班。
- 1991年8月 延教班招收會計實務科二班。
- 1992年3月 補校開辦第二長班招收會計實務科一班;九月第二專長班改招收商業資訊科一班。
- 1993年6月 與交通部郵政總局新竹郵局訂立建教合作契約。十月與建華國中、培英國中、光武國中合作試辦「國中技藝教育班」。延教班招收商業資訊科一班。
- 1995年2月 延教班更名為「實用技能班」
- 1995年8月 實用技能班招收商用資訊科一班,會計實務科二班。
- 1996年2月 補校第二專長班招收電腦商業應用科一班。
- 1996年8月 實用技能班一年級納入編制。補校恢復招收自給自足班(會計事務科)二班。
- 1996年9月 與韓國議政府女子高等學校締結姊妹校。
- 2000年2月 校名改為「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2000年9月 調整科班,增設應用外語科兩班。
- 2002年8月 拆除體育館改建篤敬樓
- 2002年9月 附設空中商專改制為附設進修學院。
- 2005年9月 調整科班,停招會計事務科兩班、商業經營科三班,增設綜合高中部四班,國際貿易科由原二班增為三班。
- 2013年9月 調整實用技能學程科班,停招會計實務科兩班,增設銷售事務科兩班。
教學單位
- 日間部
- 國際貿易科
- 資料處理科
- 應用英語科
- 綜合高中
- 商業經營科(現已廢除)
- 實用技能學程(日間部)
- 商用資訊科
- 銷售事務科(民國102年度起)
- 會計實務科(現已廢除,自102年度起改為銷售事務科)
- (夜間)進修部
- 流通管理科(民國103年度起)
- 會計事務科(進修部103年度起改為流通管理科)
學校
學校(或稱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教學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1]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學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學校教育的目的
常見的分級
歐洲的一些地區,高級中學(英語:Gymnasium)是中學的一種,入學的學生一般成績較突出。在德國,十三年級之後(一些地區是十二年級),將完成高級中學學習並參加德國大學入學考試(Abitur)(在奧地利和瑞士稱為Matura考試)。
在英國,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為小學(有時進一步區分為幼稚園和小學)和中學。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檢查員(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在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級別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機構: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級中學,英文稱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在美國,從幼稚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監督的。許多早期的美國公立學校都是單間學校,一位老師在一間教室裡面教7個年級的學生。20世紀20年代起,單間學校被整理為多教室的學校,越來越多學校提供了校車運送學生。
常見的分類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倫敦經濟學院)、舞蹈學校或記者學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
批評與替代
在整個20世紀,傳統的學校受到廣泛的批評。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別:對品味評價的社會批判》中說明了學校的階級結構再製機制。
學校(尤其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責對孩子的學習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勵作用,這主要是因為它使孩子產生恐懼。一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學校或其他另類教育,其他人喜歡在家自學,或參與非學校教育機構,而不去上學。
動物學校
動物學校是訓練動物的機構,有些學校訓練一般的生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
現代學校
校園設施
參見
參考文獻
- ↑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4-14).
- ↑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7)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