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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 |
中文名稱: 國民教育 解釋: 指納入國家教育計劃里的教育系列 主管部門: 國家教育部 |
國民教育亦稱"公共教育"。國家為本國國民(或公民)實施的學校教育。一般為國家規定的每個公民必須接受的基礎教育,即小學和初中教育,有的國家還包括幼兒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國在1915年把初等小學改為國民學校,實施國民教育。1922年仍改為初等小學。1940年又將初等小學改為保國民學校。各鄉將完小改稱中心國民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不再沿用國民教育名稱。[1]
普通高等教育
根據高考錄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們同屬於一個層次和等級(即本科教育層次)。同時本科又分為"重點本科高校"與"普通本科高校"。"重點本科高校"與"普通本科高校"只是側重不同,無本質差別,前者注重理論研究後者注重理論實踐應用。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畢業生進行全日制學習的學歷教育,是"中國高等教育儲干培養計劃"最具權威的措施之一,也是"中國高等教育高層次人才培養方案"的主要措施.
中國高等教育儲干培養計劃之下的本科辦學等級(部屬、省屬、市屬)的不同、本科辦學體制以及性質(公辦、民辦)的不同,由辦學體制決定的本科學費高低的不同,本科(一本、二本、三本)各大學畢業證書"本簿和顏色"的相同與不同等等與本科高校的層次和"學歷、文憑"水平的高低無關,所以一本、二本、三本高校是具有相同本科學歷和文憑的高校,只是側重不同,重點本科高校(985、211高校)重理論研究,普通本科高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高校)重理論應用。即重點本科重研究,普通本科重應用。
教育序列
國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頒發畢業證書範圍內的全日制畢業生、自學考試畢業生、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函授或電大、遠程教育畢業生等。頒發的文憑都是在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是被國家和社會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學歷也就是教育部承認的大學學歷。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四種,即: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 (結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結業)證書、遠程教育畢業(結業)證書。 以上四類學歷證書由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獨立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含設在成人高等學校、軍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現代遠程教育的機構)、成人高等學校(即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幹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民辦學歷高校發給其所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的畢業生,以及由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
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在黨校、成人高校、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學歷文憑考試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所頒發的畢業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
國內教育
中國大陸語境下的國民教育
國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頒發畢業證書範圍內的全日制畢業生、自學考試畢業生、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遠程教育畢業生、函授或電大畢業生等。頒發的文憑都是在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是被國家和社會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學歷也就是教育部承認的大學學歷。
國民教育即義務教育指政府有義務運用公共資源保障所有適齡兒童接受的教育。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原則是強制、普遍與免費。凡是適齡兒童都應強制接受教育的義務,並且教育對象沒有階級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還必須是免納學費的。1717年,普魯士王國開始實施義務國民教育,是全世界第一個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現代大部份的國家和地區都有實施義務教育,但年數和成效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