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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教育廳是主管四川省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與中共四川省委員會的派出機構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省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

(三)統籌管理確定後的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在省本級財政中,省屬高等院校的經費預算(含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確定後,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有關教育經費的收費標準,由省教育廳匯總提出意見,經物價、財政部門審核後,報省政府審批;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

(四)綜合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絡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核高等學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審批省屬本專科院校的本專科專業設置;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重點學校、學科建設;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

(五)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全省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實施教師繼續教育、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六)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校班子思想政治建設[2];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七)統籌管理全省各類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研究提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結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八)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和「產學研」相結合等工作;組織協調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指導學校科研基地、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的發展建設。

(九)統籌管理並協調全省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外籍專家及來川留學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一)管理省屬高校和廳屬事業單位,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二)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三)承擔省委教育工委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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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