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三、監測分析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的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按照規定權限,核准、備案和上報本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政策。
五、指導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1]。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相關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六、擬訂本市高技術創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新興產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推進相關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七、承擔振興本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及本市重點工程建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指導和促進本市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2]服務體系。負責城鎮集體企業清產核資相關工作。
十、指導和協調本市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鎮村產業生產集中地農民就業產業基地、建設。指導鎮村產業發展。
十一、統籌協調本市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參與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等專用通信網方面的協調工作。促進電信網絡、廣播電視網絡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承擔北京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本市大數據工作。負責政務數據和相關社會數據的整合、管理、應用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市工業控制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台站、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負責研製、生產、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組織協調北京地區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推進軍民融合。協調推進本市航空航天產業發展。承擔北京市核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六、開展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負責本市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當強化大數據管理職責,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推動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享,推進數據匯集和發掘,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創新應用,促進大數據產業健康發展。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科學規範利用大數據,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內設機構
研究室(政策法規處)
規劃處
經濟運行處(央企服務處)
科技標準處
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行政審批服務處
安全生產處(北京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
對外交流合作處(區域合作處)
材料產業處
智能製造與裝備產業處
汽車與交通產業處
都市產業處(食品產業處)
生物與醫藥產業處
電子信息產業處
信息化與軟件服務業處(工業化信息化融合推進處)
信息化基礎設施處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
中小企業處(鎮村企業處)
無線電頻率台站處。
無線電監督檢查處
無線電安全保障處
大數據建設處(智慧城市建設處)
大數據應用與產業處
大數據標準與安全處(政務信息安全管理處)
軍工產業服務處(核應急處)
軍民融合發展處(航空航天產業處)
財務處(審計處)
人事教育處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
機關紀委
工會
離退休幹部處。
參考文獻
- ↑ 各項技術改造扶持政策匯總,搜狐,2022-08-01
- ↑ 中小企業的具體定義!會計乾貨!,搜狐,201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