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之春
北京之春(英語:Beijing Spring;拼音:Běi jīng zhī chūn),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8-1979年(文化大革命之後)的短暫的政治自由化時期。這個名字源自「布拉格之春」,這是在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國內發生的一場政治民主化運動。
該運動的原因被認為是由魏京生撰寫的《第五個現代化:民主與其它》引發的,他因撰寫本文件被判處15年徒刑。這份文件指出,勞動群眾在現代化中掌權至關重要,共產黨由黨內保守派統治,人民必須通過長期的血戰來戰勝保守派。
目錄
開始與發展
1978年秋,北京西長安街和西單北大街交會處(西單體育場約2米高、100米長(也有一說是200米左右))的寬闊圍牆開始陸續張貼有許多不同政見的大字報,故被稱為「西單民主牆」[1],這一行為一直持續到1979年。
第五次現代化和西單民主牆
1978年12月5日在「西單民主牆」上展示了一份名為「第五次現代化:民主及其他」的牆報,簽名為「金生」。他敦促中國共產黨關注30年的獨裁統治以及既不自由也不民主的現狀。這個「金生」就是魏京生。他提出了第五次現代化(政治現代化=民主化),這源於當時共產黨的口號「四個現代化」。
1979年1月8日,魏京生編輯出版了《探索》雜誌,並將這次運動命名為「北京之春」。這個名字源於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從那時起,自1978年秋季以來興起的在「西單民主牆」張貼大字報的行為被稱為「北京之春」。3月25日,魏京生貼出大字報《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他寫道:「任何政治領導人作為個人都不應獲得人民的無條件信任。假如他實行的是對人民有利的政策,他領導人民走的是通向和平繁榮的道路,我們就應當信任他,我們信任的是他的政策和他要走的道路。假如他實行的是損害人民利益的政策,他要走的是獨裁和反人民的道路,人民就應當反對他。同樣人民反對的是他損害人民利益和侵害人民正當權利的政策和反人民的道路。按照民主的原則,任何權威也必須在人民的反對面前低頭。」他直言鄧小平走的是獨裁路線,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獨裁者。
結束
1979年3月27日,魏京生因反革命罪被捕。3月30日,鄧小平在全國理論工作務虛會上發表講話說:「我們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無產階級專政」,「共產黨指導」,「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四項原則。校友的逮捕和「四項基本原則」宣告了「民主牆」運動(北京之春)的結束。10月16日魏京生被以反革命罪及向外電記者出賣中越戰爭情報為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1月,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作出決議:取締「西單牆」。12月6日,北京市革命委員會發出通告,規定除在自己所在單位張貼大字報外,所有大字報一律集中到月壇公園,且要填報真名和其他資料,禁止在西單牆和其他地方張貼大字報。
1980年8月底至9月上旬,在北京舉辦的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提交審議並被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的決議」。該決議決定取消原第四十五條中「公民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的規定[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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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西單民主牆:文革後的大字報聚集地 ,搜狐,2015-10-14
- ↑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的決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0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