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chemical reagent)是进行化学研究、成分分析的相对标准物质,是科技进步的重要条件,广泛用于物质的合成、分离、定性和定量分析,可以说是化学工作者的眼睛,在工厂、学校、医院和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都离不开化学试剂[1] 。
中文名:化学试剂
外文名:Chemical reagent
用 途:用于物质的合成、分离等
种 类:300种
'分 类:标准、生化、电子、实验试剂四类
发展方向:向配套、备用试剂和配套服务发展
目录
化学试剂定义
化学试剂己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生命科学、检验检疫、环境保护、
能源开发、国防军工、科学研究和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但是什么是“化学试剂”,它包含哪些内容,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早期的化学试剂只是指“化学分析和化学试验中为测定物质的组分或组成而使用的纯粹化学药品”。后来又被扩展为“为实现化学反应而使用的化学药品”,而的“化学试剂”所指的化学药品早已超出了这一范畴。有人认为“在科学实验中使用的化学药品”都可称为“化学试剂”。对化学试剂更全面的定义可以是:在化学试验、化学分析、化学研究及其它试验中使用的各种纯度等级的化合
分类依据
化学试剂的门类基本上是按照用途或学科性划分的,国外八十年代增添了不少新门类。德国伊默克(E.Merck)公司分为20大类,88小类。美国贝克(J.T.Baker)公司则有75个大类,124个小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试剂的品种日益繁多,门类划分的趋势越来越细,而且达到品种系列化、配套化。
化学试剂有效期
化学试剂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会受到温度、光辐照、空气和水份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潮解、霉素、变色、聚合、氧化、挥发、升华和分解等物理化学变化,使其失效而无法使用。因此要采用合理的包装,适当的贮存条件和运输方式,保证化学试剂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变质。对一些对贮存和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有些化学试剂有一定的保质期,使用时一定要注意。
化学试剂的有效期随着化学品的化学性质的改变,有着很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化学性质稳定的物质,保存有效期就越长,保存条件也简单。
稳定性判断原则
初步判断一个物质的稳定性,可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无机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装完好无损,可以长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质,在避光、荫凉、干燥的条件下,只能短时间(1~5年)内保存,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合乎规定。
有机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挥发性较强,包装的密闭性要好,可以长时间保存。但容易氧化、受热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质等。
有机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极易受到微生物、温度、光照的影响,而失去活性,或变质腐败,故此,要冷藏(冻)保存,而且时间也较短。
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高纯物质,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保存规定来保存,确保包装完好无损,避免受到化学环境的影响,而且保存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情况下,基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大多数化学品的稳定性还是比较好的,具体情况要由实际使用要求来判定。如果分析数据作为一般了解,或者分析结果没有特定的准确要求,如一般教学实验,对化学试剂的质量级别就可以做一般要求。但工厂化验数据为指导生产而用,化学试剂的质量指标绝对不能含糊。而用于一般合成制备使用用的化学试剂,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工业级别的化学试剂就可以满足。但研究型和某些特种化学品的合成制备,有些情况下,对原料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需要严格把关。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人们总是习惯于用生产日期来判断化学试剂的有效性,其实大谬不然。例如,在某个高等院校,曾经看到库房管理人员将出厂时间2年以上的化学试剂全部清理出来,准备销毁,理由是已经过期。且不说极大地造成资金浪费,单是那各具特性的化学危险品销毁方案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了。何况,还不准商业公司收购,以防商家“骗人”,其情可叹,其境可悲!后来据说将这些大批化学试剂“深挖洞掩埋”了。
总之,化学试剂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据化学试剂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作出基本判断,再对化学试剂的保存状况进行表观观察,然后根据具体需要来作出能否使用的结论。
我国与国际的区别
国际上越来越趋向于按照化学品的主含量、物理常数等来标示化学试剂的级别和纯度。一般认为,当主含量、沸点、熔点、密度、折光,甚至紫外、红外、核磁光谱都已知的情况下,一个物质的纯度、适用范围也就可以完全确定了。这是目前我国化学试剂标签内容和国外化学试剂标签内容的主要区别。
其实,所谓化学试剂:就是化学实验所用的药剂;即化学实验需要的化学药剂。化学品纯度、级别的划分,可以根据化学药剂的质量标准和适用范围来去确定。
分类
据此,化学试剂1级划分为标准试剂、生化试剂、电子试剂、实验试剂四个大类。
1级标准的分类原则不但明确了质量标准,而且兼顾了该化学试剂的适用范围。
2级标准是在1级分类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划分,它是1级标准的进一步明确和限定。
3级标准主要是为了与原来旧标准的对照,或者指明更加准确确定的用途。
在1级或2级确定后,一个化学试剂的质量指标,和此质量指标所能够适用的应用目的也就确定了。
因此笔者建议将作为分析检验的标准和尺度的“标准试剂”的质量标准给与明确的国家标准予以公布。其余“生化试剂、电子试剂、实验试剂”的质量指标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或者日益更新的工艺要求由市场自行决定,这样,我们的化学试剂工业就能走出原来“套死”的老框框,发展蓬勃起来!
标准试剂BZ:按照国际规范和技术要求,以明确作为分析仲裁的标准物质。
生化试剂SH:配制生物化学检验和生物化学合成。
电子试剂DZ:一般指电子资讯产业使用的化学品及材料,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用化学品、印制电路板配套用化学品、表面组装用化学品和显示器件用化学品等。
实验试剂SY:按照“主含量”来确定的“合成用试剂”。实验试剂在化学实验室中用来合成制备、分离纯化的、能够满足合成工艺要求的普通试剂。
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
1.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石油开过、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亚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力。热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经发生过将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实验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叠化合物,霍酸盐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
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蓉、摔脑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与强氧化剂接触。
在使用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好戴上防护眼镜。
2. 有毒化学试剂
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公演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氰化钾、氰化纳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
3. 腐蚀性化学试剂
任何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时都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对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各种酸和碱、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触到这些腐蚀性化学试剂的急救处理方法。如酸溅到皮肤上要用稀碱液清洗等等。
4.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都是过氧化物或是含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如:过氧化酸、硝酸安、硝酸钾、高氯酸及其盐、重络酸及其盐、高锰酸及其盐、过氧化苯甲酸、过醴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强氧化性化学试剂在适当条件下可放出氧发生爆炸,并且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是水也可能发生爆炸,在使用这类强氧化性化学试剂时,环境温度不要高于30℃,通风要良好,并不要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共同使用(加热)。
5. 放射性化学试剂
使用这类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
视频
南京化学试剂-正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