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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奇,原广东省军区副司令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解放军少将军衔。中共七大正式代表。有同名人物,亦曾授国民军少将军衔,与人民解放军作战中俘虏。1959年当选全国政协委员。

目录

简介

刘子奇,1900年10月生,湖南省浏阳县古港区廖家湾村人。曾用名陈永塘[1]

早期革命经历

贫苦农民家庭出身。少年学徒,1915年当织布工人。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4月任浏阳游击队区联防队队长、支部书记。1929年冬任浏阳农民自卫军第四路指挥。1930年任湖南自卫军浏阳赤卫军第二师师长,参加攻打长沙战役,后随红一方面军行动。同年入红一方面军随营学校学习。毕业后任江西独立第五师第十三团政治委员兼团长。1932年2月任湘赣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1933年4月至7月任湘赣军区独立第三师师长。同年任湘赣军区第三分区指挥部指挥官。1934年4月任湘赣军区第十八师第五十三团团长。8月任红六军团第十八师第五十三团团长。率部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二、第三次反“围剿”斗争和湘赣革命根据地多次反“围剿”作战。1934年10月任湘鄂川黔省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中共永顺县委书记。1935年4月任红六军团第十八师参谋长、代师长、师党委委员。10月任红六军团第十六师副参谋长,11月任参谋长。率部参加创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各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1936年任红六军团第十七师第五十一团团长。同年7月任红六军团第十八师副师长、代理师长。10月率部到达甘肃会师。12月入红军大学第二期学习。

全国抗战爆发后

1937年8月任八路军第一二○师第三五九旅参谋长。1938年5月任八路军第三纵队第十支队兼冀中军区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10月任河北民众抗日自卫军政治委员。1940年1月任八路军冀中军区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7月任冀中军区第九军分区副司令员。1942年4月进延安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

6月任晋绥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地委委员。9月任哈尔滨市保安司令。11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松江军区第三(哈西)军分区司令员、哈西分区党委书记。1946年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七师第二十旅旅长。11月任牡丹江军分区司令员、党委书记。1947年9月任中共牡丹江省委常委、牡丹江军区委员会副书记。1948年1月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八师师长、党委书记。8月任安东军区副司令员。同年12月至1949年2月任东北军区整训第二师师长。1949年3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一六五师师长、党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1月任湖南军区郴州军分区司令员、党委书记。1951年6月任湖南军区参谋长、党委常委兼直属党委书记,新兵编练司令部司令员。1952年7月任广东省军区副司令员。1963年离休。1976年10月因病逝世。

军衔军功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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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红军2年担任师长,但20年后仍是师长,1955年 授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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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